干零星 wrote:目前任職某上市公司的(恕刪) 一旦口頭離職那千萬別再留下來,不論任何理由,那是個人信用問題,工作生涯29年,換過8家公司,除了美商公司外也都是上市櫃公司,當然最大的挑戰,是空降到另一家新公司,如何在最短時間將前人留下的攤子收好,和融入公司體系帶領新的部屬,通常剛到一家新公司,有人會睜眼看你出糗,有人不服氣總覺得外來和尚能念經嗎?所以跳槽是對個人各方的試煉.如果追求的是收入和職位,跳槽不失為一條捷徑.
上市公司 要看那類吧 . 如果科技公司類 RD 要走, 上頭一定會 問的 .. 畢竟 RD 是重要戰力. 不過 offer 都拿到, 你若不去對方公司 也對不起那家 . 可以先過去, 但舊公司 留一線 ..萬一 你到新公司發現 問題很多或如何 , 還有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