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oxyribose wrote:
你列的這已經是協商各退步的結果了
原本的要求是轉正或升訓就在禁止排除之列
否則為何第一條還有一個二年內的時間限制?
而且你所謂的"怕公司取巧不從現有副機師考量升訓擇優晉用"
這點不太可能存在
畢竟公司都已經在你身上花了大把金錢與時間培訓
並沒有理由捨棄自己培訓的自家人而優先去找外人空降
要如此一開始就不必培訓,全都找外人空降就好了不是嗎?
以華航不到10%的外籍機師比例,其中的外籍正機師比例則更低
在如此低的外籍正機師的比例下
工會還如此要求,本來就其心可議
如果自家培訓多年卻還不如一個空降的外人
你說是誰的責任?誰的問題?


前言就說了要看的是雙方有無合意
無合意不是共識就只是一方跟土地公許願
糾結於一個"可能"對於路人是無意義行為
因為並不是在做談判策略勞資協議等"研究"
你依據某事實"片面"推論其"可能"用意
又根據此"可能"當成"事實"去抨擊
成就的只有個人主觀抨擊之"目的"
根本就不是客觀討論因已"先入為主"
這是名嘴生事邏輯思維

至於後面就不想明說請自行思考
如自行查找副轉正大約要幾年與累積時數等
只能說你是為反而反思維才產生之推論
1.對於公司而言從頭培訓的才是簽長約"自家人"
年限長是要還債的不用你說他能用當然盡量用
"自家人"這部分人數絕對不夠
因此不只要本國還外聘到外國機師去了
2.該協議只有區分不住本地也不入籍之外國人
並非工會機師與公司其自家人所獨有
公司對其自家人本不會跟所有人相同
"工會機師"不等於"自家人"也不等於是協議全然"受益者"
你這自家人推論邏輯方向錯誤是因目的而生
自然跳過之間無必然相對性直接等於
3.資方最重要考量並不是"只有"你所想的這樣簡單
其公司機型因政治或其他考量就非單一
業務航班增加航線擴展挖人外聘才是最快最省的
無視現實之推論不會變成事實的

Deoxyribose wrote:
一開始就告訴你問題是在"正"那個字
你要怎麼保障本國,限制外勞都是你的事
前一段的訴求結果中
並沒有限制外國籍副機師
所以這個"正"字不是單純的"保障本國,限制外勞"
而有不敢競爭的莫大成份在裡面
我一開始的意思就已經是
外國沒有人才?不保障其本國人,幹嘛去國外找人
也告訴你梁不過是外國人去非本國工作的舉例
你還要繼續糾結梁是什麼高階專業經理人不是普通勞工請自便
但只要他有領錢,就仍屬勞方


聽說長榮也沒直接外聘正機師是從既有人員升任(不確定)
那他的員工是否也不敢競爭都是能力不足者?
若此事為真表示公司不空降也是吻合公司管理方式利益
你只看到對外國人限制不公平是本國人不敢競爭
怎就不考慮到內部人事管道通暢能安定員工有益管理呢?
而資方就是有直接從外找外國人直接任職
不然又何須協議中明文限制?

協議所限制範圍是本就屬常態勞務性質雇員
內容目的就是"保障"就不是要"競爭"
機師就等於運輸業之於司機
是工具不同而已其勞務性質是相同的
所以你不會在國內看到外勞到本地公司開大貨車
這就是限制外國人是對本國勞工司機之"保障"
你拿梁這等不用"保障"人物相比就已是比喻錯誤
再者這也非兩分法能評斷之事務
誰說競爭與保障就只有全然開放跟全盤否決
現行做法就是少數開放多數在保障

更別提你還要將勞方定義做錯誤解釋...
勞資方定義不就法律面來看光以常理來論
你將所有從公司領錢的都視為"勞方"
包括了董事長總經理各董監事各級主管部門經理等
在你這"標準"下只有股東純出錢不勞動的才是資方
這可不是誰糾結問題是黑白是非問題
鹿就是鹿不是馬
miamivice wrote:
前言就說了要看的是雙方有無合意
無合意不是共識就只是一方跟土地公許願
糾結於一個"可能"對於路人是無意義行為
因為並不是在做談判策略勞資協議等"研究"
你依據某事實"片面"推論其"可能"用意
又根據此"可能"當成"事實"去抨擊
成就的只有個人主觀抨擊之"目的"
根本就不是客觀討論因已"先入為主"
這是名嘴生事邏輯思維
至於後面就不想明說請自行思考
如自行查找副轉正大約要幾年與累積時數等
只能說你是為反而反思維才產生之推論
1.對於公司而言從頭培訓的才是簽長約"自家人"
年限長是要還債的不用你說他能用當然盡量用
"自家人"這部分人數絕對不夠
因此不只要本國還外聘到外國機師去了
2.該協議只有區分不住本地也不入籍之外國人
並非工會機師與公司其自家人所獨有
公司對其自家人本不會跟所有人相同
"工會機師"不等於"自家人"也不等於是協議全然"受益者"
你這自家人推論邏輯方向錯誤是因目的而生
自然跳過之間無必然相對性直接等於
3.資方最重要考量並不是"只有"你所想的這樣簡單
其公司機型因政治或其他考量就非單一
業務航班增加航線擴展挖人外聘才是最快最省的
無視現實之推論不會變成事實的

事實片面仍是事實
你一直就雙方退步的協議結果而談是避重就輕
故意無視工會一開始的原始訴求
如此無交集我也懶得再跟你講什麼

miamivice wrote:
實在是...
聽說長榮也沒直接外聘正機師是從既有人員升任(不確定)
那他的員工是否也不敢競爭都是能力不足者?
若此事為真表示公司不空降也是吻合公司管理方式利益
你只看到對外國人限制不公平是本國人不敢競爭
怎就不考慮到內部人事管道通暢能安定員工有益管理呢?
協議所限制範圍非資方管理人員與高階經理人等
是本就屬常態勞務性質雇員
機師就等於運輸業之於司機
是工具不同不是性質不同好嗎?
你拿不同性質態樣不同職務屬性
如梁這等不用企業"保障"人物相比就已是比喻錯誤
還要將勞方定義做錯誤解釋...
勞資方定義不就法律面來看光以常理來論
你將所有從公司領錢的都視為"勞方"
包括了董事長總經理各董監事各級主管部門經理等
在你這"標準"下只有股東純出錢不勞動的才是資方
這可不是誰糾結問題是黑白是非問題
鹿就是鹿牠不是馬

聽說長榮也沒直接外聘正機師是從既有人員升任(不確定)??
你這句和你前一段所講的矛盾你知道嗎?
叫別人不要糾結於"可能",自己卻又找個自己不確定的"可能"來反駁
能有多少說服力?
長榮要如何外聘機師是長榮資方的事
華航要如何外聘機師也是華航資方的事
說華航機師不敢競爭是因為他們要求且介入公司此營運方針
當然工會理事長是長榮的人,且長榮已協商完成
你也可以"推論""可能"長榮答應了工會的要求改變了其營運方針
長榮是100%私人持股企業,這點也和華航不同
如果喜歡拿長榮來比較
大可要求華航所有公股退出完全民營化
舉個例
中油員工要求中油比照台塑員工福利,可能嗎?
想請教一下
在機師人數短期無法培訓增加
又不准華航聘僱外籍機師
然後航班不減少的情形下
又要增加航班的機師人數
這樣機師的飛航時數不是會更多嗎
到底是太累還是有錢就不累?
Deoxyribose wrote:
事實片面仍是事實
你一直就雙方退步的協議結果而談是避重就輕
故意無視工會一開始的原始訴求
如此無交集我也懶得再跟你講什麼


避什麼重就甚麼輕呢?
一開始就說不要糾結片面是表示那不是最終事實
因為談判本就有人調高來賣這是常識
拿一個未定之天就在評論甚至下結論批判
你自己難道不知"問題"所在?
武斷結論表示其實就是為酸而酸
所以根本就不在意事實與真相是否真是如此
因為能下反對之結論目的就已達到
卻忘了若以討論目的為主此等片面是並無法下結論的

就如有人打離婚官司價錢抬高高
旁人一看就說獅子大開口云云
為了滿足批判目的當然是聽到要求多少就可以做結論了
卻不知人家目標是想要孩子監護權
在談判上故意吊高是要對方分散重點使之取捨
實際上並沒有或沒預想有如此之高
旁人不懂或不知不等於就是正確就為事實

Deoxyribose wrote:
聽說長榮也沒直接外聘正機師是從既有人員升任(不確定)??
你這句和你前一段所講的矛盾你知道嗎?
叫別人不要糾結於"可能",自己卻又找個自己不確定的"可能"來反駁
能有多少說服力?
長榮要如何外聘機師是長榮資方的事
華航要如何外聘機師也是華航資方的事
說華航機師不敢競爭是因為他們要求且介入公司此營運方針
當然工會理事長是長榮的人,且長榮已協商完成
你也可以"推論""可能"長榮答應了工會的要求改變了其營運方針
長榮是100%私人持股企業,這點也和華航不同
如果喜歡拿長榮來比較
大可要求華航所有公股退出完全民營化
舉個例
中油員工要求中油比照台塑員工福利,可能嗎?


呵呵
我說的是不要以某自以為可能當唯一依據甚至武斷做結論
提供的另一"可能"是你沒說或你沒考慮的其他因素而已
是有跟你相同甚麼?
你之前就認定某資訊就下該機師是不敢競爭結論
而我有下嗎?
也就是你看前面背影依據其長髮認定她是女人
而我說這可不一定
提出誰好像也是長髮但他不是女人才留常髮之另一可能
此例是用來反對的你的說法主張不能如此就成立
又不是用來成立誰是女人或男人之依據
兩者哪裡有一樣會存在者邏輯矛盾呢?

該機師公會兩公司成員皆有
上一次兩方也同樣取得罷工權
只是現在長榮沒走到罷工而華航罷工了
該會長面對記者也說若此次協議有更好部份
回頭也可能會要求長榮
會議中航班人數問題也有提長榮航班做法為例等情事

若這是其他公司相同作法表示並非只有勞方受益
對於公司治理也有相當好處
那你又何以將推行相同作為之用心只做害怕競爭負面解讀?
而其就算是用心如此又為何不可?
協議目的本來就是要保障避免程度上競爭取得對己有利好處
不然勞方又何須抗爭?
而資方自會評估限制是否對其有利或不可成承受之重
若無當會接受若有自會否決
再者對象也只有外國籍正機師非國外獨有之專業
也非有不可代替性並且也有但書非全然防止排除
評論討論你不從高看也不就整體來看
只就片面單項單條單一角度就下結論
你跟我說這是在討論或客觀評論...

至於民營化那是另一議題他高興就好
加此前提對勞方沒有意義
那是資方才應該考量的部份

miamivice wrote:
避什麼重就甚麼輕呢?
一開始就說不要糾結片面是表示那不是最終事實
因為談判本就有人調高來賣這是常識
拿一個未定之天就在評論甚至下結論批判
你自己難道不知"問題"所在?
武斷結論表示其實就是為酸而酸
所以根本就不在意事實與真相是否真是如此
因為能下反對之結論目的就已達到
卻忘了若以討論目的為主此等片面是並無法下結論的

就如有人打離婚官司價錢抬高高
旁人一看就說獅子大開口云云
為了滿足批判目的當然是聽到要求多少就可以做結論了
卻不知人家目標是想要孩子監護權
在談判上故意吊高是要對方分散重點使之取捨
實際上並沒有或沒預想有如此之高
旁人不懂或不知不等於就是正確就為事實..(恕刪)


打離婚官司價錢抬高目標是想要孩子監護權
那請問工會要求停止招募正機師目標是什麼?
我倒是不知道原來離婚官司價錢抬高是為了孩子監護權?
價錢抬高就是要贍養費的那一方嘛
要孩子監護權?
你要離婚,孩子要歸你,還要抬高贍養費是因為要養小孩是嗎?
沒錢是要養啥小孩,搶啥監護權呢?
換句話說
那些華航機師就是沒能力競爭,但又想升正機師,才會如此要求


miamivice wrote:
呵呵
我說的是不要以某自以為可能當唯一依據甚至武斷做結論
提供的另一"可能"是你沒說或你沒考慮的其他因素而已
是有跟你相同甚麼?
你之前就認定某資訊就下該機師是不敢競爭結論
而我有下嗎?
也就是你看前面背影依據其長髮認定她是女人
而我說這可不一定
提出誰好像也是長髮但他不是女人才留常髮之另一可能
此例是用來反對的你的說法主張不能如此就成立
又不是用來成立誰是女人或男人之依據
兩者哪裡有一樣會存在者邏輯矛盾呢?
該機師公會兩公司成員皆有
上一次兩方也同樣取得罷工權
只是現在長榮沒走到罷工而華航罷工了
該會長面對記者也說若此次協議有更好部份
回頭也可能會要求長榮
會議中航班人數問題也有提長榮航班做法為例等情事
若這是其他公司相同作法表示並非只有勞方受益
對於公司治理也有相當好處
那你又何以將推行相同作為之用心只做害怕競爭負面解讀?
而其就算是用心如此又為何不可?
協議目的本來就是要保障避免程度上競爭取得對己有利好處
不然勞方又何須抗爭?
而資方自會評估限制是否對其有利或不可成承受之重
若無當會接受若有自會否決
再者對象也只有外國籍正機師非國外獨有之專業
也非有不可代替性並且也有但書非全然防止排除
評論討論你不從高看也不就整體來看
只就片面單項單條單一角度就下結論
你跟我說這是在討論或客觀評論...
至於民營化那是另一議題他高興就好
加此前提對勞方沒有意義
那是資方才應該考量的部份


你說不一定我認同
但你我提出不敢競爭結論你並沒有辦法說錯
若只能說還有別的可能
那請問是什麼?
同前一段,目標是什麼?
你只是不願機師們被下負面評語而已
還暗諷別人是偏執狂?
對你這種人,我還要解釋什麼呢?
前面有人回你言論說的好
沒人反駁你不代表你說的就是對的
這跟你自己說我下的結論是不一定也是一樣的裡論

以一個工程背景的魯蛇小老百姓來看
雞屎根本 "爽缺" 無誤

很多人都覺得飛機飛上去後有自動駕駛機師就在睡覺了
自己上網查一查,其實根本就不是這麼一回事~

arsenalrh2019 wrote:
很多人都覺得飛機飛...(恕刪)

睡覺也能飛

除非飛機突然有問題
我真心認為巡航時
開飛機比在車陣中開卡車輕鬆
起碼飛機不用分分秒秒注意會被別台飛機撞到

WOWO88 wrote:
睡覺也能飛

除非飛機突然有問題
我真心認為巡航時
開飛機比在車陣中開卡車輕鬆
起碼飛機不用分分秒秒注意會被別台飛機撞到


開飛機本來就沒比開車還累阿.....

arsenalrh2019 wrote:
很多人都覺得飛機飛上去後有自動駕駛機師就在睡覺了
自己上網查一查,其實根本就不是這麼一回事~


應該說可以小睡一下沒問題,還是需要注意航班有沒有偏移,以及天候問題
但是並不需要很用很多精神很專注,跟開車比起來根本天差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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