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w24444 wrote:



這點我不太覺得...(恕刪)


教授上課真的輕鬆啊
但是要當上教授就不輕鬆
apistogramma wrote:
教授上課真的輕鬆啊
但是要當上教授就不輕鬆


只看到教授上課

教授最主要的工作不是上課
Deoxyribose wrote:
打離婚官司價錢抬高目標是想要孩子監護權
那請問工會要求停止招募正機師目標是什麼?
我倒是不知道原來離婚官司價錢抬高是為了孩子監護權?
價錢抬高就是要贍養費的那一方嘛
要孩子監護權?
你要離婚,孩子要歸你,還要抬高贍養費是因為要養小孩是嗎?
沒錢是要養啥小孩,搶啥監護權呢?
換句話說
那些華航機師就是沒能力競爭,但又想升正機師,才會如此要求
你說不一定我認同
但你我提出不敢競爭結論你並沒有辦法說錯
若只能說還有別的可能
那請問是什麼?
同前一段,目標是什麼?
你只是不願機師們被下負面評語而已
還暗諷別人是偏執狂?
對你這種人,我還要解釋什麼呢?


有因必有果有果也必有因
其眾多訴求中不是有要求公司升遷要透明?
你只推論出是員工不想也不能被競爭
怎會不再推為何員工會有此訴求呢?
在正常推論下不就是其一
公司之前是直接外聘外籍正機師或是往後有此打算
不要從現任或要減少副機師中升任
其二就是怕被公司事後整肅
在風聲過後工會副機師若有資格也不升正
公司有正缺還是直接外聘外籍正機師
你認為這是其訴求之"可能"之一嗎?
還是說一樣你只要你的結論能成立就是原因
其他因素就不是必然存在呢?

而之前舉例是在說非合意離婚情況
若是錯誤一方被訴求離婚
無過失一方預設標的有二或只有其一
策略上可運用聲東擊西與製造取捨
可以要人只選其一也可以使之進行不必要抉擇
要監護權還是動產不動產或是要放棄部份什麼去換取什麼
這就叫"談判"你不要這麼"單純"好嗎?

而甚麼"可能"前言不就說了?
就是你可能是錯的
不是每個人都愛武斷下結論當網路先知鍵盤神算
一堆人在諷刺與反駁這類人你是看不到是嗎?
對於一些本位主義過於自我之人旁人又是要解釋什麼?
直接提出另一可能就表示你的結論並非唯一這就夠了

另前言就說了"保護"之目的就是避免"競爭"
你是沒看到還是故意無視?

Deoxyribose wrote:
前面有人回你言論說的好
沒人反駁你不代表你說的就是對的
這跟你自己說我下的結論是不一定也是一樣的裡論


當然不一樣嚕
你腦袋鑽牛角已預設結論自然當成是相同理論
但你說就此看來對方就是男的你這結論是對的
而我反駁你就此也可能不是男的
其中差距是你有下結論而我沒有
當然你就要有直接因果導向做你結論之依據
而我本來在說不一定就不用跟你有者相同強度為依據
有既定結論跟未定之結論
兩者會一樣邏輯這才有鬼
只有在明知有差異處卻拿掉或無視此差異
直接斷章解釋將兩者套用相同邏輯才會"一樣"
不過這樣叫做偷換概念
那不是在討論了是在進行詭辯


鐵牛叔叔 wrote:
想請教一下在機師人...(恕刪)


該協議是指正機師原則上不外聘
但有但書
公司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例外

另也可以在現任副機師擇優升任

WOWO88 wrote:
應該說很多人明明領...(恕刪)


小店東怎麼了!他的身分就是頭家阿,怎麼樣還是掌管營利所得分配權.

而受薪者的身分就只能是被分配,也就是勞工,哪有領多領少之分?

不懂為何要否定他們需要被政府保障的權益?

反倒是現況頭家們優先享受來自政府的資源,早已拉遠了受薪者僅能糊口地步的勞工

平均年薪破百萬的台積電員工,金融風暴的那次裁員,應該沒人反對他們也是需要被政府保障的吧!




apistogramma wrote:
沒問題的時候飛機誰開都無所謂
一旦飛機出問題
火車公車司機有辦法解決?

公車出問題,會開車的人大部分知道怎麼停
火車出問題,可能沒幾個人知道怎麼停
飛機出問題,在空中連停都不能停

只會講工作多輕鬆
怎麼不講人家以前付出多少努力代價


你的邏輯好棒棒
所以機師的工作是在出問題的時候在幾分鐘內修好飛機??

飛機一旦真的出重大機件問題,幾乎沒有人類可以在飛機落地(墜毀)前解決啦!
火車出問題如果可以停,普悠瑪怎還會翻車?
公車如果剎車失靈,誰有那個能力在幾秒內讓行駛中的車子停車?

人家在討論正規執勤時的辛勞程度,你卻要扯一些人力不能及的突發狀況來比較司機的價值?
tucpin wrote:
小店東怎麼了!他的...(恕刪)

這就是問題所在
為何要保護勞工
因為傳統上勞工經濟上是弱勢的

比勞工更可憐的是 失業的勞工
很多小店東都是失業的勞工最後一搏
那到底誰更需要保護

今天一個專技人員薪水已跳脫弱勢
是否還值得過度保護 本就該重新檢討

勞資爭議
對薪水的保障本來就要設上限
例如之前歐洲商會建議的月薪20萬
我個人是覺得考慮人均GDP
打個6折 12萬就不該保障了


WOWO88 wrote:
這就是問題所在
為何要保護勞工
因為傳統上勞工經濟上是弱勢的

比勞工更可憐的是 失業的勞工
很多小店東都是失業的勞工最後一搏
那到底誰更需要保護

今天一個專技人員薪水已跳脫弱勢
是否還值得過度保護 本就該重新檢討

勞資爭議
對薪水的保障本來就要設上限
例如之前歐洲商會建議的月薪20萬
我個人是覺得考慮人均GDP
打個6折 12萬就不該保障了


人家要保護有錢人阿
還一堆人出來支持
惡魔的右手 wrote:



你的邏輯好棒棒...(恕刪)

當然好棒棒
行駛中出問題又不一定是重大機件故障
有些問題是可以靠駕駛自己排除的
勞工的價值又不是只有看他平時的辛勞程度

apistogramma wrote:
當然好棒棒行駛中出...
有些問題是可以靠駕駛自己排除的(恕刪)

今天加人訴求的原因是太疲勞
而不是能力不夠處理不來
所以這種靠駕駛自己排除的時候占總工時的幾趴

明明長飛時的班機
就是相對巡航時間多更多
更輕鬆的航班
硬要多拉人去爽
是甚麼概念

輪班的工作一直討論時差
是下飛機就要去光觀 玩耍嗎?
輪班誰不知要配合班表作息
你還要配合當地人作息
那再怎麼加人也是累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