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盡責督造大巨蛋 建築師遭懲處停業興訟敗訴


chiashin wrote:
繼續不面對?
極權國...(恕刪)

法院是柯P開的..?
瑞士刀達人虐的老莫嫑嫑der..
chiashin wrote:
遠雄變更設計一定會送...(恕刪)

所以遠雄變更主要結構的時候有送審通過才施工嗎?
沒有嘛,所以才會被法院判定違法啊

你到底理解建築法的規定了沒?
Toluba wrote:
所以遠雄變更主要結...(恕刪)


這邊藍粉都認為跨越雙黃線&超速是合理的事情了
對於先斬後奏的違法事情也認為合理
對刁民來說是很正常的

就拿現在最熱的豬瘟來看
先帶進來(施工)吃完(做完)再通報(審圖)
藍粉絕對也會認為很合理是吧

shenomenon1110 wrote:
台北巿大巨蛋設計監..
法院認證未按圖施工阿!一些藍粉鬼扯說一邊做一邊改圖很正常啊.(恕刪)
只有你這外行說不正常
這官司還有得打的


Toluba wrote:
所以遠雄變更主要結構的時候有送審通過才施工嗎?
沒有嘛,所以才會被法院判定違法啊

你到底理解建築法的規定了沒?...(恕刪)

遠雄變更主要結構...你說的
証明
遠雄變更結構已經經前市府蓋章認証
不懂不要胡說八道
主要結構是那公司設計的...
shenomenon1110 wrote:
台北巿大巨蛋設計監...(恕刪)


台大醫師公然扯謊說陳水扁重病,掰吳淑珍病的快要死掉。

怎麼不撤銷醫師執照?
cougar2015 wrote:


遠雄變更主要結構...(恕刪)

法院都判了,自己去查判決內容吧

你以為遠雄律師團會比你還菜?

如果你自認為可以幫遠雄平反,快去毛遂自薦!
Toluba wrote:
都已經法院認證遠雄違反建築法第五十八條第六款了,還能講一堆屁話,真是佩服佩服


是啊
法院也已撤銷市府全面停工處份
表示市府"原處份"過重
部份與法不合故不能全面只能部份
這沒經過法院認證嗎?

而一個公權本來就依法要做出"適當"處份
因政府本是權威掌權者
作為不可逾矩隨意侵犯民眾權益很難回復
這時如此重大案件之處份被司法檢驗還被打臉
什麼時候人民對公器之要求正確適當標準這麼低
可以無視錯誤處將其當作正確應該之作為?
你是在支持政府機關可以隨私心目的選擇處份嗎?
它可以刁難它認為應該刁難之人
為何他日就不能刁難你我呢?
抑或是當權為何不可以隨意刁難任何人?
反正你認為目的最重要其他沒關係

假如不認可此舉就不要無視這些光說些屁話
你要目的至上是你的個人自由
不要政府玩弄手段是個人期許
但日後自作自受玩火自焚制度崩壞時就不要靠邀
前面某些人"選擇性"就是指這種情況
用兩分法掩飾疏失部份
斷章取義擷取利己情事去等於
實則還是在玩無意義文字遊戲
miamivice wrote:


是啊
法院也已撤...(恕刪)

又來了,於什麼”法”不合?

法院判遠雄可以就安全相關的工程部份復工,簡單來說,法院認為市府的原處分過當,如此而已,其他變更設計的部分還是全部停工啊,請問雄粉在開心什麼?一樣沒辦法掩蓋遠雄「未按圖施工」的事實啊!

你們這種貨色才配得上「斷章取義」這四個字
takeone4345 wrote:
法院是柯P開的
Toluba wrote:
所以遠雄變更主要結構的時候有送審通過才施工嗎?
沒有嘛,所以才會被法院判定違法啊
你到底理解建築法的規定了沒?
我前面已經說過,有違法,你們不需要一再重複!
但是我的論點,你們為何迴避呢?其實迴避就是一種明確的答案!

建築蓋到一半,建商要修改設計
下游包商請了工人,租了機具,停工等審查結果?
實務上不太可能,你來當建商,一樣會繼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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