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盡責督造大巨蛋 建築師遭懲處停業興訟敗訴

a1874161 wrote:
前市府訂的不平等條約阿
(與遠雄議約的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被起訴求刑10年)
涉大巨蛋等5大弊案 趙藤雄遭求刑24年

拆掉要賠耶

拆掉
遠雄最高興了
雄粉大概也很開心


假新聞 柯粉卻一直聽不進去
稱大巨蛋案不民粹解約 柯文哲改口:終止契約仍是選項
內文摘錄
..................
民進黨議員李建昌、許淑華質詢時都問題大巨蛋問題,叫上所有相關局處首長上台,呼籲市府應該要把立場說清楚。對於外界關心的解約問題,法務局長袁秀慧坦言,終止契約目前有兩個要件,一個是工期有重大延宕,預期內不可能完成;二是品質嚴重瑕疵,蓋完無法使用,「只要這兩種情形,市政府都可以立即終止契約。」而李建昌繼續追問,市政府是否永遠保持終止契約的可能性?柯文哲點頭表示「對」,但也表示市府不願意走到這步,原因就是擔心走入司法訴訟
..................

依柯粉、柯p的標準北市府早就可以啟動“遠雄違法市府依約解約”,為什麼不?
是擔心司法訴訟曠日廢時嗎?是怕需要假扣押嗎?
既然巨蛋不安全、好危險、遠雄好可惡、公安不容妥協,那還要讓它繼續蓋嗎?
既然巨蛋不安全、好危險、遠雄好可惡、公安不容妥協,那還要讓黑心可惡的遠雄修改回繼續蓋嗎?他修改你就相信嗎?
既然巨蛋不安全、好危險、遠雄好可惡、公安不容妥協,那還不走法庭給黑心的遠雄一個教訓?
既然巨蛋不安全、好危險、遠雄好可惡、公安不容妥協,是要喬一喬繼續蓋嗎?

我仍然一貫主張,既然柯p說巨蛋違法又不安全就應該拆掉,千萬不要雙方密室喬一喬又繼續蓋,這樣跟白色力量說的藍綠惡習有什麼差別?

Saad Otabi wrote:
這真是鬼扯!!!
全台灣80%
執業建築師都可以抓去關了!!!
稍微大一點的建築師事務所 哪個建築師
會自己去勘驗!!!
一般有規模的建築師事務所 像姚仁喜等
皆是 由公司內工務部門執行勘驗
建築師 接CASE 指導概念設計(細部設計有底下小建築設計師執行)都沒時間了
怎麼可能有時間去勘驗 結構方面由外包的結構技師事務所的工程師去勘驗!!!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行規
法官竟然會這樣判...全台灣建築業 建築師都完蛋了!!!
無知的法官...還是有目的的法官 嚇死全台灣建築師了!!!
建築師簽證是只有任何情事要負責
有說一定要建築師"本人"去現場勘驗???


那是建築師自己太誇張了,
人在國外還蓋章,
我看是建築師沒辦法證明自己有看過現場的資料就蓋章,
一般都是建築師事務所下面的人代表出席,
拿回去蓋章而已,
但至少在國內還可以掰說有看過資料.

而且大巨蛋設變已經超出建築法規定了,
都發局的公文,
法院的判決,
都顯示未按圖施工(已審查過的圖面),
這方面監造的責任當然逃不掉.

監造又外包結構技師事務所?
結構設計部分是外包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土木技師事務所,
那是建築師自己沒辦法做結構分析,
監造這麼好賺還會再外包結構技師事務所?
結構技師也沒這麼閒吧?
看過的建案都是建築師自己包下來,
會勘時真的都沒看過建築師,
都是下面的小弟出面而已.
還叫結構技師或土木技師出席?
建築師又不是嫌錢太多,
小弟出面,
蓋個章就可以了,
幹嘛花錢請結構技師或土木技師出面?

為什麼建築品質問題多,
有人要推第3方監造,
因為公共工程的第3方監造,
會勘時負責的技師出現的機會的確比較多.

a1874161 wrote:
不合法就肯定不合理阿(撇除惡法之外)

什麼是惡法?
不就是不合理的法........
shenomenon1110 wrote:台北巿大巨蛋設計監...(恕刪)

反正大巨蛋要蓋就是拿之前那個400多萬的軟體同樣條件跑一次 最好北車跟101也檢測一下~公安很重要 你們說~對吧

很多法律本來就是原則性的問題.
就是實務上不見得做的到,
只是名列條文, 有事要找人負責時, 有個點可以開刀而已.
看起來建築未按圖施工是普遍的實務上便宜行事的做法,
只是出了事, 自然會成為被刁難的點.
大巨蛋沒有出事, 但是跟北市府硬幹, 就被柯P拿放大鏡檢視.
如果當初選擇被柯P勒索, 多讓點權利金, 自然甚麼違規都沒有了.
因為根本不會檢查.

就跟當兵情況一樣, 你跟連長對上了, 被突擊內務櫃, 結果內務櫃有違禁品等.
違禁品千奇百怪, 大部份也不是甚麼嚴重的事.

大巨蛋的未按圖施工的樓梯, 在圖表上, 其實過多也過大.
很少看到商場有這麼多大樓梯.
當初設計那些樓梯, 可能僅僅是為了美觀, 或者通過某些標準而已.

譬如假設整棟樓的最高人數幾萬人可以幾分鐘內疏散完.

問題是這種人數標準, 可能在整棟樓的全部的生命週期裡, 根本從來不可能存在過.
只是一種料敵從寬而已.


柯市府其實也知道這點, 所以他也沒有失心瘋到用這種小缺點去拆掉整個大巨蛋.
但是他為了強化自己正義感, 合理性, 所以故意把這種小缺點擴大成大疏失.
讓自己在柯粉面前, 還是一個正義的市長, 為市民把關的市長.
底下的柯粉們, 因此拿著雞毛當令箭, 有道德性跟正當性去攻擊大巨蛋.

所以年紀越大的人, 對柯P的支持度越低.
年紀越輕的人, 對柯P的支持度越高.
因為年紀大的人知道很多事只是要不要針對, 權宜去做而已.
年紀輕的人很容易盡信書. 過著簡單明瞭的生活. 法律說甚麼, 就一是一, 二是二.

所以對於柯粉, 我只能說他們的人生很幸運, 所以還有著天真的認知, 被人左右.

hello

shenomenon1110 wrote:
一些藍粉鬼扯說一邊做一邊改圖很正常啊...(恕刪)


又一個業外人士在高潮~

a1874161 wrote:
拆掉要賠耶
拆掉...(恕刪)


如果是可歸責於遠雄的事由,換句話說就是遠雄履約不實,拆掉,為何要賠?~
tgdlyg wrote:



Toluba ...(恕刪)

因為有些人連法條都不看
就瞎扯什麼業界都邊做邊改云云

tteffuB 特肥吧 wrote:
為何不是市長簽約?...(恕刪)


你要去問馬英九阿
他任內簽約的
d8859513 wrote:
假新聞 柯粉卻一直聽不進去
稱大巨蛋案不民粹解約 柯文哲改口:終止契約仍是選項
內文摘錄
..................
民進黨議員李建昌、許淑華質詢時都問題大巨蛋問題,叫上所有相關局處首長上台,呼籲市府應該要把立場說清楚。對於外界關心的解約問題,法務局長袁秀慧坦言,終止契約目前有兩個要件,一個是工期有重大延宕,預期內不可能完成;二是品質嚴重瑕疵,蓋完無法使用,「只要這兩種情形,市政府都可以立即終止契約。」而李建昌繼續追問,市政府是否永遠保持終止契約的可能性?柯文哲點頭表示「對」,但也表示市府不願意走到這步,原因就是擔心走入司法訴
..................
依柯粉、柯p的標準北市府早就可以啟動“遠雄違法市府依約解約”,為什麼不?
是擔心司法訴訟曠日廢時嗎?是怕需要假扣押嗎?
既然巨蛋不安全、好危險、遠雄好可惡、公安不容妥協,那還要讓它繼續蓋嗎?
既然巨蛋不安全、好危險、遠雄好可惡、公安不容妥協,那還要讓黑心可惡的遠雄修改回繼續蓋嗎?他修改你就相信嗎?
既然巨蛋不安全、好危險、遠雄好可惡、公安不容妥協,那還不走法庭給黑心的遠雄一個教訓?
既然巨蛋不安全、好危險、遠雄好可惡、公安不容妥協,是要喬一喬繼續蓋嗎?
我仍然一貫主張,既然柯p說巨蛋違法又不安全就應該拆掉,千萬不要雙方密室喬一喬又繼續蓋,這樣跟白色力量說的藍綠惡習有什麼差別?

一旁的袁秀慧解釋,市政府若終止契約,遠雄可能會針對大巨蛋申請假扣押,如果市府要把大巨蛋土地取回,就要提出等價土地、金額來進行反擔保,這部分需要議會同意。反擔保後大巨蛋案就會進入法律程序,且一定會經過一、二、三審的冗長程序,一打下去5到10年肯定跑不掉。

柯文哲坦言,市政府的底線不能在這裡講,但終止契約一直是選項之一,但必須在法律條件足夠情形下才能終止契約;他也向遠雄喊話「錢有賺就可以,不要那麼貪心,可以安全我們也不會刁難你。」



原文網址: 稱大巨蛋案不民粹解約 柯文哲改口:終止契約仍是選項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045009#ixzz5ZdNdp0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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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篇才是假新聞
同樣新聞
都有提到解約是選項之一
只是解約要賠錢
以下是之前的文章
不信可以往前翻
再看看你自己的新聞
絕口不提解約金額
就當沒有這回事
下面新聞都有提到解約是選項之一
不提底線
看看紅字部分跟你新聞有什麼不同?
笑死我了
拿去頭去尾的新聞說我的是假新聞??
柯黑程度就這樣嗎
在說某些事情時
會故意省略對他不利的情報
只挑自己想看的來指責對手

大巨蛋可解約為何柯P不敢做 答案在這裡

其中一段

李建昌接著追問柯,市政府是否保持終止契約的可能性、這可能性是否永遠都在?柯文哲點頭表示「對」,但柯接著強調,市府不願意走到這步,李建昌追問為什麼?接著自問自答是不是擔心進入法律訴訟?柯再次點頭表示贊同。

此時袁秀慧再度回覆,市政府若終止契約,遠雄可能會針對大巨蛋申請假扣押,如果市府要把大巨蛋土地取回,就要提出等價土地、金額來進行反擔保,這部分就需要議會同意。反擔保後該案也要進入法律程序,袁坦言大巨蛋案一定會三審,一打下去5到10年肯定跑不掉。

李建昌指出,該案就算柯文哲連任官司也不會結束,可能下屆市長來了也不會解決?再問柯是不是擔心發生這樣情形?柯在台上僅長嘆一口氣;接著李建昌再說,打官司北市府也沒有穩贏,就算贏也不可能一毛都不用賠,屆時賠的錢還是要送進台北市議會審議,柯最後直言,謝謝議員講出來,它(大巨蛋)就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可以拆我早就把它拆掉了」。

柯最後坦言,市政府底線不能在這裡講,但終止契約確實是選項之一,但必須在法律條件足夠情形下才能終止契約,他也向遠雄喊話「錢有賺就可以,不要那麼貪心,(大巨蛋)可以安全我們也不會刁難你」。

剛剛不是說過了
你要解約要拆要陪錢啊

大巨蛋若解約 給遠雄的350億賠償金誰來付?

其中一段

袁秀慧強調,反擔保後該案也要進入法律程序,而且一定會三審,一打下去5到10年肯定跑不掉。尤其北市府的立場也不可能穩贏,就算贏也不可能不用賠半毛錢,估計賠償金最高有可能達到350億元,且這筆錢還得經過市議會審議。

袁秀慧雖然沒明講,但言下之意就是大巨蛋如果走向解約,最後就是北市府要賠給遠雄350億元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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