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mt wrote:
建築法規規定建築基...(恕刪)
一般人當然不會知道是否土地上有現有巷道,所以一般在評估買賣土地時,都會請建築師先調鄰地的案子出來看,是否有現有巷道存在或者是有法定空地重覆使用的問題。
有去市政府調過,建築師跟我說有個資保護,所以不能調。
整件事作業程序上很有問題
以下是個人猜想
建築線對方不知道怎麼申請的
我們這塊定肯定沒有提供合法的同意*****
所以裡面住戶跟市政府拿不出證明來
只能用建築線來說這是既有道路
這才出現法定空地重複使用問題
那我也認了
現在大概主張廢道去辦理
一塊紅磚約2塊錢
去叫一兩千塊紅磚倒一倒應該也是個辦法
問市政府說因為鐵片不能移動
所以市政府要拆除
可以移動的是歸警察局處理
私人土地警察局是沒有權限管的
通常會勸說私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