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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癱瘓交通明顯違法(自私的鄉愿用路人)

一堆爛人---我只知道一切"依法"~你反對一件事依法提出並依程序改變他,不能說糾集大眾非法集合抗議,那守法民眾的權益呢??(如果萬一是"你家"救護車要過這路口呢??沒影響到你的都不在乎??)....台灣太自由了,會變亂!!

左轉車先靠左,右轉車先靠右....那你有沒有想過~行進間兩線道,四線道機車靠左怎行?跨車道有沒有危險?巔峰時間大量機車佔據內車道怎辦??
俺只是個路過的 wrote:
看到隔壁蓋大樓好幾樓...(恕刪)
氣死最好!
凡事有因果關係,不問因只論果,如何得解,只有氣死方能解君愁。
我住新北市不知道台北待轉格多小啦
新北這邊會造成待轉格停不下
大多時候都是因為直行機車紅燈時繼續往前騎到待轉格才停
也就是民眾違規所造成
不然左右前後交叉停通常都還足夠

車速分流在台灣地狹人稠的都市更是天方夜譚
一下加速一下減速 所以我要不停變換車道?

我自己每天騎車上下班 交通尖峰時段我覺得兩段式左轉很好啊
在沒有左轉保護時相的路口 想左轉根本作夢
有左轉保護的路口 你先騎到待轉區也沒差多少時間

我覺得不應該要求全面取消兩段左轉
但可以爭取交通尖峰時段 7-9、17-19才需兩段左轉
其他時段可視情況自行決定
我自己也是會騎機車跟開車的,照規則駕駛很難嗎?待轉區格滿了,可以考慮右轉、右轉、左轉回到你要的路。

我自己開車遇道左轉車太多,左轉燈消化不了的時候也是這樣子走。

方法很多種,只是很多人懶得去試而已,當你各種辦法都試過了,才有資格去靠北!
我沒有胸部 wrote:
右轉再迴轉
直行再從巷子再轉回來

這有腦的都知道
平常給他們方便
還當隨便
俺只是個路過的 wrote:
惡意癱瘓交通明顯違法(恕刪)

萬一人家主張"善意"癱瘓交通?
抱著為機車騎士用路權的"善意" 那就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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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就是
1.政府法規對機車管太多
汽車機車大車小車都是車輛
有相同路權 都可行駛於道路...
2.不該設機車停等區
很多路口設機車停等區是危險的 妨礙行人通行的
3.如果該路口可左轉
汽機車都應該同樣依序方式左轉...
如果該路口不可左轉
汽機車都應該採右轉右轉右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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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規對轎車傾斜 對機車不公
(很奇怪?都會交通繁忙區
應該鼓勵大眾運輸.
再來是佔用路面少的機車才對?
怎麼一些設置都是對私人轎車著想 ?)
路面規劃草率
違規處罰不積極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我只知道 , 你們是來亂的.

我黃牌, 我想怎麼 轉, 就怎麼轉.

最讓我痛恨的是. 學老共那一套, 製造對立. 辱罵警察 為 港警, 流氓.

絲毫 沒有 法治的觀念. 老共的 鬥人. 鬥天, 鬥爭 倒 學的很像.



我沒有看到訴求的重點, 只有看到 辱罵 警察是港警.
跟警察有什麼關係. 警察是執法單位. 警察的家人 選票加一加也好幾萬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3IwsB3Blmc
看下面的留言, 跟 挺 香港的 人 很像 很像.
來台灣亂的. 不知道 是 什麼政治 團體.

口徑一致.
我是覺得最少最少
可以先從有左轉燈號的路口來實施機車免兩段式左轉
沒有必要全部一刀切
左轉號誌亮了之後四面都停止、只有左轉車能通行
有事故不是有白癡二輪或四輪嚴重超速闖紅燈以外幾乎不會有其他不可見的因素

汽車機車在左轉燈號亮起時
一起左轉其實沒有你們想像的那麼危險
汽車機車何嘗不是一起右轉的的呢





你們有沒有看過右轉燈號提前亮起的路口

汽車機車一起右轉你們覺得危險嗎
設立"禁行機車"同時又把機車趕到旁邊的"機車優先道"
這種具有明顯惡意政策,我大台灣國民都能當作是機車友善,還以為優先凌駕於禁止?

很多人一直強調自己也騎車,但反對取消機車待轉
這當中的理由,巴拉巴拉巴拉的一堆,言詞之中充滿了四輪嘴臉都不自知

真的不得不佩服台灣的交通教育,把洗腦民眾得很徹底
這麼先進的觀念應該推廣到全球,不能只有台灣民眾享受到,你說是吧?
快樂上學去 wrote:
我只知道 , 你們是(恕刪)


連訴求是什麼都不知道還敢嘴?
就是有這種人,標準的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難怪要團體上街頭抗議,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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