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4203 wrote:我也覺得很奇怪耶 什(恕刪) 網路上有不少惡意逼車的影片吧?所謂逼車的車,他也認為他合理踩剎車(政府有規定開車不能踩剎車?)他也認為他變換車道都有打方向燈,只是好巧不巧擋到後面的車輛(政府有規定變換車道的次數嗎?)那為什麼惡意逼車可以被成立, 依照你的邏輯的話, 他都按照規定開車阿?
sonner wrote:我是覺得最少最少可以...(恕刪) 開車時確實右轉比左轉危險很多啊....機車有些從汽車左側右轉、有些從右側加速鑽是不會排隊?每天都可以遇到機車看到前面汽車打右轉燈都是加速不是按煞車的勒!
看了出席人數就想笑,台灣理性的人還是很多。也別拿航空公司罷工來比,人家有guts多了。比做個幾小時秀走個過場,還只敢說路過。連民意代表都沒去現場湊熱鬧,看來這爛鍋沒人想沾。知道這也是一小戳刁民無病呻吟。真有理雙北機車族群這麼多,會只有那幾隻貓?你們要找其他人都忙著賺錢的理由當台階也行啦。至少我內心知道理性的民眾大於刁民我就安心了。
俺只是個路過的 wrote:不過機車從右側超車就跟車向分流有關直行機車照車向分流應該在中間車道不會在右側待轉區容納不下的機車為了不妨礙對向車道騎上或佔據行人穿越道卻是日常風景 這兩項都還是違規而已啊右側超車?跟車向分流有關嗎?沒有啊每天馬路上的日常就是機車哪邊方便就往哪邊超車啊我們住在平行世界嗎?要平權嗎?汽車體積大在路上被擋住的機會更多汽車是不是應該停等然後等合適的時機打燈然後變換車道?那機車呢?佔據斑馬線就是明顯違規啊!我開車也是這樣開車不能待轉如果可以左轉的路口太遠我就會找一條巷子右轉繞回我要左轉的那條路不是平權嗎?汽車應該要像我這樣開沒錯吧?那機車為何不應該?我沒有說我是聖人喔!我還是會違規超速是無時無刻違停在便利商店買菸(非路口轉角的)騎車時會更多種且多次違規可是我不會去牽拖待轉區塞滿了我才停在斑馬線上萬一被抓到被檢舉當場會很悶很幹但是情緒過去摸摸鼻子認了罰單趕快繳一繳我這也不算是強辯畢竟你們打算要修改法律規定那當然應該從守法的部份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