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78NT12003 wrote:
你看不懂我打的?
我一開始就講超車道讓車問題
我所要講的是有車佔據超車道不讓
就以自己錶速為依據
當超車道有後車持續接近前車不用讓?
因為以自己錶速為準?
後車錶速速度比較快一點所以持續接近前車
前面佔據超車道的讓不讓?
總不能只用法規講只有救護車或警車才需讓
那超車道就沒意義了不是?
那用自己錶速為準持續佔據不是有問題嗎?
超車道本來就是給外線車道的車輛超車時用的,這才是超車道的意義。
超車道本來就允許大家同時共同使用,先用的走在前方,後用的跟在後方,
不想繼續使用的自己離開,沒有前車需讓後車這回事,開太慢或太快就挨罰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