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
"堵塞"並不是專有名詞,
所以不需要定義,
因為字典已經定義了,
你讓後車受到"阻塞不通",
就是堵塞。
高速公路哪天不是前車後面跟著後車,如果後面有車就叫堵塞,高速公路應該從來就沒暢通過。
就是今天大家在路上都能以最高速限行駛,依你的阻塞定義,今天也不能說是交通順暢了,
交通部長應該還不需引咎辭職,就先被你的言論氣死。
yan49516 wrote:
你怎麼解讀法規很重要嗎?
大家只需照著執法機關的解讀就好,你真以為前車不讓道給後車,警察就會開罰單?
倒是看到許多逼前車讓道吃罰單的事。
...(恕刪)
katana057 wrote:
你在幻想嗎? 我什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