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KYMCO IONEX 2000 換電站建置達成 2023 邁向 2600 站

Wow_Senior wrote:
x5只有記者會上看過

這?

ecmeel
4000--->2000「投降輸一半」[真心不騙]
chanp
ecmeel No,no,no! 4000>2000>2600,輸35%才對[XD]
ionex 換電站台北市少之又少........到底有沒有要在首都經營阿??
到是那天看到狗肉仁愛路新的大型換電站有點嚇到.....看看人家狗肉多積極


wahiko
人家這個是一站, ionex大概算十站
chanp
換算後約等於ionex 2萬多站[囧]
big_man wrote:
ionex 換電站台...(恕刪)


柯市府時期提出全台第一個地方充換電站安全設置條例, 對隔壁的站點來說不是問題, 對光陽以四顆電池為主的迷你IONEX 3.0換電站來說, 這條例的設置要求造成衍生成本太高, 自然設站不多, 這條例也如同照妖鏡般, 除非廢止這條例, 光陽應會去遊說新任北市首長團隊要求鬆綁開小門不意外, 畢竟要求政府鬆綁光陽可是很敢的....

====
....五、本市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設置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委託電器承裝業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六章第五節規定施
作。
(二)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公司)營業規章相關
規定向台電公司申請獨立電表為原則。
(三)設置場域符合用電場所者,應依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
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向本府申請登記並取得登記執照。
本市既設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應自本規範發布生效後,一年內依前項
第二款規定辦理。


六、本市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營業前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經營單位、收費方式及維護管理資訊張貼在明顯處。
(二)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或產品責任險等相關責任保險。
(三)參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三十一條設置滅火器。
本市既設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應自本規範發布生效後,二個月內依前
項規定辦理。


七、本市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開始營業二個月內,依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
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第十條之一提交自主維護管理計畫予台電公司檢視
,並提交該計畫及檢附台電公司相關收件證明(如:台電公司收件章
、郵戳等)予本府登錄經濟部建置之電腦資訊系統。
前項自主維護管理計畫應檢附公共意外責任險或產品責任險等責任保
險證明書(保單)、滅火器安裝證明(照片)。
本市既設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應自本規範發布生效後,二個月內依前
二項規定辦理。


八、本市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應定期辦理下列事項:
(一)登記用電場所者,應依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十條規定,委託專任電器技術人員或檢驗維護業每半年送定
檢總表至台電公司及本府。
(二)每年定期檢視保單效期,如有無效之情形需立即更換。
(三)每年檢查消防滅火器之效期並進行更換。
(四)定期進行充換電站設備及線路安全檢查。
ecmeel
設置落地式的換電站,對某人來說太難了
big_man wrote:
ionex 換電站台...(恕刪)


少嗎?





不太容易找到他倒是真的





留言字數少.
就以一樣兩年來看IONEX 3.0 確實不管是站數,電池數量, 資費方案跟加值服務(尊榮換電)
都比GGR還要多
但就銷售量只有GGR的一半多一點
GGR頭兩年只有GGR1 銷售是13000多輛
IONEX 3.0看來到今年年底頂多9000多而已
還給他算年頭的等於多計算快兩個月
IONEX 3.0 2021/6月發售交車 19個月
GGR 2015/7/25才開始交車 17個月又五天
上帝要他滅亡,必先使他瘋狂
要讓IONEX多瘋狂點! 你們都懂對吧! 讓擋路的大石頭被消滅殆盡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wahiko
多嗎
chanp
wahiko 為帥懂手下犧牲的🧊🧊🧊🧊,要算多[嘖]
台北市區有些區半個都沒有~有也是要騎很遠才有一個



光陽那種4顆電池的也能算一個站喔!

最近常去的地方 又多了一個新的GOGORO換電站 這樣算一個站喔喔喔

光陽4顆跟這種怎麼比......

chanp
Wow_Senior 到處都是螞蟻小站,未來熱門時段車主找滿電電池,的確有機會像螞蟻🐜[XD]
ecmeel
腳踏實地對某些人來說真的太難了
加油啊
希望能推出更棒的產品
2000站裡面4顆一站的有多少?


光陽真的是賣麾托車的公司嗎???

怎麼感覺像是房屋代銷業

開價嚇死人,成交…???
4顆電池的頂多只能稱為換電箱

稱換電站真的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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