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 wrote:
跟買車沒買、沒租停車位,還要政府聲停車位給停還滿像的。
可憐邏輯死亡
完全不一樣的情況竟無法分辨
在政府鼓勵人民更換新能源車的事實為前提
我自己買的車,在自己買的停車位,自己負責裝電表,自己牽線施工充電樁
只因為社區管委的無知、恐懼、迂腐而「依法」否決
跟你亂扯的沒租停車位是有個刁關係
只是個過程 wrote:
現實中很多人想買或想換電動車,但礙於自身居住環境,只能說電動車不好,會燒……啥的。
別這麼阿Q,先處理社區不給裝充電樁的問題吧,不然就換新透天。
別牽拖政府。
可笑,你先搞清楚我們不能在自己的車位裝充電樁就是因為政府立的法規
讓管委會有權否決充電樁的提案
就是因為你連因果都搞不清楚才以為是牽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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