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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haha214 wrote:
反正甚麼都他們自己說了算,李安申請也可以拍,其他自然人申請都不會過?? 因為其他自然人不是名人?? 這是歧視喔
有申請表格
一堆學校團體跟公司都申請過
不然怎麼拍片?
實際上用什麼單位名義申請的就不知道了
我是沒申請過,
因為反正騎車沒多久就到限航區可以自由放飛了
我飛也很少飛超過六十米
通常要申請的地方我會直接放棄飛
(飛好玩的就守法沒問題的)
我曾經背一台空拍機到新竹,結果發現去的景點沒一個可以飛
三天二夜下來通通沒飛到,這也沒什麼⋯
(一次30萬耶,開什麼玩笑 XDDDDD)
原則上禁航區是比較嚴格的範圍,這就不好申請
因為還要注意高度跟範圍比對航道等
但像太魯閣還是日月潭或著陽明山
這申請上就方便許多了
╮(╯▽╰)╭ 只要把我的文刪了,就知道誰在鬧了。
saxbee wrote:
法律是要考慮全面.但我這個案.這到底是我白目無知自私找理由!還是你在搞我?
立法的是豬頭,然後行政單位能便宜行事就便宜行事,公務員啊你也是知道的,哪天在禁航區禁止玩玩具遙控車你也別意外,因為理由是會對要迫降在馬路上的飛機有飛安疑慮,都不怕飛機栽在建國高架害死人了卻很怕這個,好諷刺啊,搭飛機的人他們的命才是命,在地上的人他們的命都不是命
有沒申請過? 我本人是沒有,不過有人申請基隆港被退件,因為他不是法人,你說基隆是軍港? 是啊是啊,其實不需要空拍機就可以看光光了,但是人家就因為你是用空拍機不是用望遠鏡拍所以不准啊,這是典型的例子,鴕鳥心態啦
有心要試探機密的會蠢到去暴露自己的行蹤與身分嗎?? 這是哪國訓練出來的白癡間諜??
saxbee wrote:
(這跟我玩的H36一樣的.別爭辯大小.外型.功率.....都是法條裡說的會影響飛安的遙控飛機)
你這去哪買得? 能飛嗎? 這個結構不好設計耶,我很想研究這種螺旋槳機構
我建議你,罰給他罰但是把事情鬧大,我要的是飛安與合理兼顧,而不是只是為了禁止而禁止
殺人都依狀況判決了,以現行條文來說是一定要被罰,但是你要強調的點在於這是玩具,讓公證單位去驗證你操作的飛機的有效遙控距離與高度,還有要把你拍的影片PO出來,你要把你的飛行地點清楚標示出來,影片是要證明你的飛行高度與飛行範圍,證明整個飛行過程沒有影響飛安的疑慮,用這去看看能不能減輕罰款,順便讓大家知道在禁航區不能玩玩具遙控飛機,看看輿論怎麼反應
先去找媒體和立委,既然口口聲聲飛安飛安那就鬧大讓大家知道
順便叫民航局管管桃機的航管員,別為了自己方便搞的滑行道都不能修然後又不賠飛機輪胎耗損的損失
並參酌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科學計算對人體產生傷害程度及教育宣導之目的
也就是說這個250克是對人體危害程度的界定線,只能對人體造成輕微傷害的對飛行機能造成多大的傷害這點可以拿來論述,厲害的律師可以利用這點。你還要讓大家知道的是如果飛行高度低於周遭建築物是能造成怎樣的飛安疑慮與事故,飛機要去撞建築物然後再去撞玩具遙控飛機算誰的錯?? 這是先後順序的問題,如果飛機先撞玩具遙控飛機造成失控再去撞建築物那很清楚明白,沒啥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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