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乖乖付低消?


yuxian wrote:
想想現在空拍機也快到了只能視距範圍內飛行
夜晚也不能飛行了,其實可以玩的限縮的很快


從日本法規抄來的啦

Eigen wrote:
什麼是 限飛行機場標高60公尺以下?...(恕刪)



機場標高60公尺以下 = 機場海拔高度 + 60公尺以下才可以飛行

你可以參考說明: 限飛行機場標高60公尺以下 (機場標高60公尺以上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
yuxian wrote:
喔,我可以幫忙回啊...(恕刪)


你的也不是個案。只是把證據放上網路也算是一絕而已
謝謝您提供經驗討論,因為其實很多人不知道違法的嚴重性.....

當然是不知道這樣違法才把影片放上網絡....沒有要討戰法律界限的意思...不算一絕吧(),但法律沒有無心無知之過...只能自悶..

很多人不知道違法的嚴重性.....(違民航法所要罰的低消與罰款的數子.畢竟跟飛安有關.所以金額數子高到會嚇死你以達到功效.(真的嚇傻了..這數字對一般人不是稍微存一下就能拿得出來的金額.我就是一般百姓那一掛).其實認同.也覺得應該很多人知道以及嚴重性.畢竟新聞都有在報.)

所以我在討拍的點是.照現有法條,主管單位就是認為玩具遙控也是等於是現在民航法裡會定義影響飛安的遙控飛機..以我的案子來看(499的玩具.他的能力.我玩的地點.飛的高度都不需要討論.因為根據法條的定義就是遙控飛機)那應該真的很多人不知道這樣會違法吧.....反正現階段法條規定覺得是這樣就這樣了.政府覺得這樣是對的.真的拜託發揮點能力宣導讓這點變成玩玩具前會注意到常識....(透過我當案例也是一招吧...(如果最後真的判定沒有討論空間.拜託讓我可以去你們的宣導活動上演出·順便以自身的經驗勸導.賺點車馬費來彌補...)我真的應算是全台第一人玩499的雞雞被罰30萬的人吧!)

但我還是會為我自己的荷包再努力看看的...不可能沒為自己爭取過就放棄奮鬥.如果我的有哪種影響力.讓這議題發酵到以後限縮掉大家玩遙控飛機的自由.只能先對不起的拉~畢竟30萬是我要付的...!但我是覺得沒可能拉~我又不是林志玲.玩機機的人又小眾.只能自己吵吵爽一下而已..

saxbee wrote:
本想說還沒定案前就...(恕刪)


就看看要不要打官司了~
律師費5萬起跳吧?
先去法律扶助會問看看..
事實上這玩意不可能造成空安事故啦
玩個小玩具罰得比酒駕還重?
明顯不合理阿.
而且規則上明明250克以下不受管理
酒駕撞死人刑責都可以打折了
這麼點小事的罰金卻不能打折?
沒道理!
總之..找法律專業問問吧

saxbee wrote:
但我還是會為我自己的荷包再努力看看的...不可能沒為自己爭取過就放棄奮鬥.如果我的有哪種影響力.讓這議題發酵到以後限縮掉大家玩遙控飛機的自由.只能先對不起的拉~畢竟30萬是我要付的...!但我是覺得沒可能拉~我又不是林志玲.玩機機的人又小眾.只能自己吵吵爽一下而已..


正是因為玩遙控飛行器的人是小眾,所以這群人的權益正是最容易被捨棄的
飛航安全跟玩遙控飛行器孰輕孰重應該很明顯了
求助台灣媒體正是最糟糕的選擇
真的非常不合乎比例原則!
上媒體不一定是壞事 可能版主30萬還是要繳 但是至少讓很多人知道 在那些地方連放風箏都可以罰30萬
很多家長不清楚 更別說小朋友了
版主你是不是PO在臉書 正義達人真的很閒!

298305漳泉 wrote:
上媒體不一定是壞事


正好讓大家去檢視這個法是不是立的太粗糙了
就算法不改讓大家知道也好

我覺得政府想迫害我那我是不是可以去申請國賠?


298305漳泉 wrote:
正義達人真的很閒!


很閒又沒貢獻才慘
違民航法所要罰的低消與罰款的數子.畢竟跟飛安有關.所以金額數子高到會嚇死你以達到功效.

A民 wrote:
玩個小玩具罰得比酒駕還重?
明顯不合理阿.


要這樣玩就來玩,如果你有請律師,你叫律師用這點叫法官來解釋
搭飛機的人人命比較值錢然後在地面上的人就比較不值錢嗎?? 因為出事情的結果有可能一樣就是死亡
解釋不出來?? 那叫大法官來解釋啊 人人不是生而平等嗎?? 真是諷刺

有種罰這個就給我完全杜絕酒駕

花閣 wrote:
那如果假日帶小孩到...(恕刪)


前面的yuxian已經說過了
=> 「其他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
所以要是官員不爽,硬要把保麗龍飛機、紙飛機、竹蜻蜓說是會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一樣可以罰你30萬


http://www.flickr.com/photos/skul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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