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y1983 wrote:
法律規定嫖妓一定要在台北嫖,所以依法誠摯終不得在高雄嫖,必須北上350公里招忌,於法有據,本席宣判無罪。...(恕刪)
少來喔~~~
人家明明只有妮可是法院認證過的..............
明明就是在高雄的 四季汽車旅館...距離 中哥與睿靚 住所 人文首璽 也才幾條街~~
北上 350公里 尚未傳出招人忌妒事件.........
但是袋子裡到底是啥確實令人好奇!!!
妮可聽說費用比台北來的便宜很多..............(純屬聽說....報導內有金額)
台北的聽說 兩個加起來有可能可以 跟妮可 10次..............
袋子裡面的不知道有啥,
當然也不知道妮可有沒有拿到 中哥的 賤國雞金
結論 : 還是高雄比較實惠.....不用北嫖~~~~
謝謝
敬請自行點取如下報導
法官認定 陳致中召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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