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電廠該除役就除役! 不能整個北北基的供電穩定都要靠基隆啊!

6個巨型瓦斯槽的公共安全性問題,為什麼沒有出現在繼續評估的重點項目之中?

公告「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2018-06-08

發文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環署綜 字第 1070044401 號
發文日期:民國 107 年 06 月 06 日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第 24 卷 107 期 26638-26639 頁
相關法條:環境影響評估法 第 7 條(92.01.08)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 19 條(107.04.11)
要  旨: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公告「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
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主 旨:公告「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 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7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公告「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本案開
發單位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第 2 項規定自願進入第
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經彙整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及有關機關
書面意見,基於本開發案規劃於基隆港海域築堤排水填海造地 29.25
公頃
,所需填方量約 540 萬立方公尺,涉及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
區,且緊鄰外木山漁港,對海域生態及海岸地形變遷等有重大影響之
虞;分期改建方式建置 4 部總容量 520 萬瓩燃氣複循環機組,開
發場所位於地質法公告之地質敏感區、保安林地範圍、國家風景區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山坡地等環境敏感區內,生態調查結果計有
6 種保育類鳥類、1 種哺乳類動物,緊鄰生態多樣性豐富之外木山區
域,文化資產調查結果顯示開發範圍緊鄰基隆市市定古蹟白米甕砲台
範圍,且涉有沉船遺址等水下文化資產。審查認定符合環境影響評估
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對環境資源或環境
特性,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規定,亦即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
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重點項目如下:

(一)敘明填海造地行為,含煤灰製作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之
檢驗控管、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拆廠混凝土、營建廢棄物等填料
來源、運輸路線、暫置規劃及其環境影響與防護對策,說明本案填
量估算方式,並評估使用廢棄物質資源化材料之可行性。
(二)詳細評估對海域生態環境之衝擊影響,應確實調查分析場址及「基
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之生態(含該區域標的龍蝦、九孔、仔
魚等魚類或底棲生物)季節性變化(主要繁殖季節應提升調查頻度
),掌握夜間生態活動情形,並蒐集鄰近海灣資源保護區生態監測
資料比對、當地漁業歷年捕撈數量及地點分析其變化及現況,推估
本案將造成棲地滅絕直接衝擊之生態及漁業影響範圍及程度,以及
營運階段溫(冷)排水之規劃及影響評估,提出因應對策。
(三)評估本案填海造地對沿岸流、漂沙、海岸地形變遷、水下文化資產
等影響,評估範圍應含括臺灣東北角海域,補充本案開發造成基隆
市自然海岸、外木山漁港、大武崙漁港等之衝擊影響,並提出因應
對策。
(四)以最惡劣情境模擬分析本案於施工、營運期間受天然災害(地震、
海嘯等)、人為失誤(human error) 致災後對周遭環境(基隆市
區、港區及鄰近縣市)之影響與範圍,切實將歷史災害事件納入分
析比對,並預為因應方案。
(五)港灣浚深行為之浚泥品質檢測規劃及可能去處。
(六)敘明半開放生態電廠等友善環境規劃之內涵及具體執行方式,提出
景觀影響視覺模擬。
(七)評估本案各施工階段(機組拆除、新設工程及填海造地)及營運期
間空氣品質影響、溫室氣體排放之評估方式及排放量,強化模擬評
估本案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等衍生細懸浮微粒之影響程度(如結合
海水飛沫成分等機制),空氣品質之影響模擬應將本案預估營運期
可能增加之營運電廠(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開發納入評估,
且提出不同模擬評估模式之可能影響情形,並將電廠熱排放之影響
納入考量,提出具體因應對策。
(八)釐清廢水回收再利用之水質符合度及用水回收率,評估本案施工階
段及營運期間之廢水、溫排水對周遭水(海)域水質、生態之影響
並訂定因應對策。
(九)辦理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並將南側陡岩
壁穩定情形、北側地震歷史紀錄、鄰近海域海底火山分布納入考量
,評估本案地基沉陷、地質災變、土壤污染及土壤液化之潛在風險
,並提出監測計畫及因應作為。
(十)補充辦理陸域生態調查,提出自然度 4 至 5 環境區域資料,評
估本案開發對當地次生林與原生林影響及對策,並增加陸域動物自
動照相機調查,強化保育類鳥類調查,且補充本案造成保育類鳥類
、猛禽棲息、繁殖或覓食之影響減緩或迴避對策。
(十一)切實辦理且提出陸域及水域文化資產調查結果,蒐集納入歷史文
獻,並將水下文化資產調查計畫書送審或審查結果納入附錄。
(十二)基於本案電廠更新與填海造地時程之不同,檢核本案與鄰近基隆
市都市、港埠有關計畫之相容性。
(十三)增加辦理交通運輸影響分析。
(十四)請比較分析利用既有港灣設施或陸域範圍等替代供氣方案,以評
估減少填海造地之規模。
(十五)依水資源相關法規向水資源主管機關提出用水計畫書之申請,取
得有關意見。
(十六)強化本案可能影響範圍之民意溝通說明作業。
(十七)說明現有儲油槽及管線處理方式。
二、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 30 日內,繕具訴願
書逕送本署,再由本署轉送行政院審議。

小英保證「不缺電」 台大醫:先向基隆人說對不起

夏季天氣炎熱,全台各地氣溫不斷升高,讓民眾的用電量也跟著飆升。總統蔡英文向國人掛保證,表示今( 2018 )年沒有缺電問題,對此,台大醫師王明鉅痛批,總統所言不虛,入夏以來的用電備轉容量率都在 6% 以上,不過卻是基隆協和電廠作出的最大貢獻。「長官們,當你們大聲說台灣不缺電的時候,請向基隆人說聲對不起好嗎?」

王明鉅在臉書 PO 文指出,今年自 5 月開始,全台用電量持續創下歷史新高,然而備轉容量能維持在 6% 以上,他認為最大的貢獻者就是「基隆協和電廠」。為什麼是協和電廠?王明鉅解釋:「因為它是目前全台灣唯一一座仍然在燃燒重油,污染空氣和傳統燃煤一樣嚴重,甚至因為沒有任何空污防治措施,比燃煤污染更更嚴重的發電廠。

王明鉅直言:「如果沒有了全台唯一仍然在燒重油的協和電廠的 130 萬瓩的話,台灣電力的備轉容量率,將只剩下 100 萬瓩 2.68% 。只剩下 100 萬瓩 2.68% 的備轉容量,台灣真的不缺電嗎?」「明明已經用了 40 年的唯一重油發電廠的 100 萬瓩機組,明明就該退役的燃油機組,卻仍然在繼續製造最嚴重的空污,而且還因為只剩下三年,所以決定不再投入經費去改善空污。意思是,污染就給他污染吧。」

王明鉅表示,長官們大聲拍胸脯保證的數字背後,其實是基隆與台北地區的空氣污染,要再繼續三年,然後未來大台北的天空,要再增加 280 萬瓩的燃煤發電。王明鉅質疑:「長官們在大聲保證絕對不缺電的同時,要不要向基隆人說聲對不起? 2025 停用核電的這個信仰,真的比這許多人民的健康更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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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台大醫師說的沒錯,原本2017年表定全部除役的協和電廠,中央政策改弦更張後,被迫改成2019年除役一半機組,剩下的則要一直到2024年才能全部除役。但更可怕的是,在離市區這麼近的場址,台電還要繼續蓋新的火力電廠,計畫中的發電量甚至會直逼現有台灣三座核電廠發電量的總和,達到520萬瓩,然後我們可愛的林市長,對深澳電廠裝聾作啞就算了,竟然還持續表達對緊鄰基隆港和市區的協和新電廠樂觀其成的態度,完全沒有為基隆人的健康著想,我們已經為北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承擔了40多年的發電任務了,我的這一生,從出生開始就吸著協和電廠的空汙,淋著因此造就全台最酸的酸雨,基隆人不需要廉價的道歉,更不奢求協和電廠改建成公園,只求降低協和電廠改建後的裝置容量,維持現有發電量就好,以期因為更新設備後,減少了污染量,可以讓基隆空氣進一步改善。而不是趁著地方首長為中央馬首是瞻之時,用蓋大蓋滿的想法,把火力電廠和天然氣接收站和巨大除氣槽,這些嫌惡設施盡往基隆市塞。
新協和電廠容量5.2GW 學者稱不用蓋深澳

弘光科技大學環安系兼任副教授賴正庸表示,新協和電廠將蓋4部燃氣機組、總容量達5.2GW,超過全台現有核電廠發電量的總和5.144GW,而深澳燃煤電廠的總容量僅1.2GW,直指「根本不用蓋深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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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在協和電廠現址,離市區這麼近的地方,蓋個那麼大的火力電廠,而且還要附帶蓋6個巨大有公安危險的天然氣儲氣槽,倒楣的還是可憐的基隆人啊... 賴教授虧你還想選基隆市議員,除了深澳燃煤電廠不應該興建,協和電廠的改建,也應該以維持不超過原有發電量為優先考量,才是對基隆市民健康與安全的最佳方案!
深澳電廠 已經 淪為選舉工具

協和電廠 是 嚴重影響環境的超級殺手

協和使用更落後的方式發電,發電量是深澳的4~5倍

基隆市長候選人,應該對協和電廠表態

prozacist wrote:
協和電廠轉型天然氣...(恕刪)

環評喔


民生汐止線 民生社區 交通黑暗期 居民反對 環評不通過


電廠 居民反對 環評通過


亂七八糟

imgood wrote:
環評喔 民生汐止線...(恕刪)


選前在這邊大聲疾呼,也遞了意見給謝候選人,但沒想到市長選舉他竟只關心深澳燃煤電廠,在整體外部情勢不錯的狀況下選輸了,現在竟然還想染指立委選舉,真是令人心寒。而全體的基隆市民對此繼續置若罔聞,等蓋下去後,這座緊鄰市區的超大電廠,就將與我們下半輩子相伴一生。

prozacist wrote:
選前在這邊大聲疾呼...(恕刪)

基隆市不知可不可以用同意電廠擴建案換個捷運之類的???

cckm wrote:
基隆市不知可不可以...(恕刪)


其實應該已經被交換了吧? 港市標竿再生計畫的20E,和輕軌的103E?
中央只有要蓋火力電廠這種嫌惡設施,才會想把幾千億的錢砸在基隆,這幾千億砸下來後,除了有一時的工程可包之外,既增加不了在地的工作機會,也沒有帶來後續消費增加的可能,想想也真是可悲...
先不論協和電廠興建與否對基隆環境的影響,

單就一個電廠蓋在這地區,是真的可以養活好多人的好嘛!

大從歲修工程、小到勞務派遣,怎麼可能說沒增加工作機會....

然後,

你知道協和計畫的公開說明會已經辦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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