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權益,但不得不說,就是需要達到影響到其他人 政府才會有所作為,什麼投訴信箱 部長信箱bla bla bla..都沒有用。就拿前些日子外國來台唸書的學生被害事件,新聞有報導過,其他學生指出,出事路段,晚上都是沒有路燈的,現在每一盞路燈都會亮,可見政府就是要你出事情,出大事時,才會來做事,至於麼做,又是另一回事。
聾子聽啞巴說瞎子見鬼 wrote:政府幾十年前一連串錯(恕刪) 這張圖就是根本問題 白牌會鑽 紅黃牌不能鑽塔城這個路口是有機車車禍死亡才試辦待轉都有試辦了 有抗議 要轉就讓他轉 要待轉就去待轉以後車禍撞死叫家屬自己認了試辦了被抗議又不是沒做事 左轉亂鑽被撞本來就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