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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這種事本來就是羅生...(恕刪)
是阿 你也知道這是羅生門
那你怎麼不叫廠商提出出貨檢測正常的錄影
並確認樓主的問題點再封箱當下是沒問題的
更何況樓主也說了痕跡根本不明顯
除非你拆箱的時候有剛好錄到那個問題點
否則你說的開箱錄影根本毫無意義可言
螢幕刮痕多小,約一公分,像細小的白頭髮沾在螢幕上
我是開始測試有無亮點之後才注意到,沒開機很難注意到
非常細小在中間偏下方靠近winodws工作列上面的位置
你拆箱錄影也要剛好有錄到那不明顯的痕跡才有用
更別說我訂個東西為什麼還要開箱錄影
法律本來就是保障消費者的
網路購物的消費者依消保法規定,可於收到商品或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網路購物屬於通訊交易的一種,依據消保法第 2 條規定,通訊交易是指商家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 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是消費者未能親自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商家訂立的契約。正因為在這樣的交易形式下,消費者沒有辦法親眼看到商品的狀態,也難以檢查商品或服務有沒有瑕疵、符不符合自己的需求,因此法律上才訂立特別的規定來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crane06 wrote:
保留發票甚至影本,還有退貨需要保留完整紙盒這是在很多官網、或是產品說明書上都會提起註明的,那麼現在你找一個網購產品,哪一個有註明開箱使用前必須完整錄影,有瑕疵才可退貨的注意事項,請你找給我看,這是你說的合理,那就絕對存在
PChome Online線上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
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請留
意,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須回復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
)並且保持完整包裝(包括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
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
外盒。
產品的明顯外傷,是客戶造成的,硬要推給廠商,你要是廠商吃的下嗎?
液晶本就是『易損』,不是你沒弄壞,本來就要證明,因為東西最後一手是你
過年前買了一台 55吋的電視,也是買基本安裝,讓廠商來拆箱(原本急著要,店家說可以寄給我,我後來還是放棄,風險太大)
代理商基本上只是過手,只要消費者能提出證據,代理商就很容易推回去給上游。
如果有在逛網路,不難看到很多液晶損壞的案例,現在想要靠網路施壓pchome
恐怕效果不大,。
前陣子小朋友在yahoo買鞋,拆下去試穿才發現大小不一樣,差了0.5號,退~~ 廠商不會講什麼就算用髒了~~
crane06 wrote:
我上星期四購買ViewSonic的螢幕,星期五收到
當下收到立刻就啟動檢查,結果發現螢幕有一道像是被刀子割過的痕跡
所以馬上立刻填退貨
樓主是收到當下就立刻檢查,然後馬上填退貨
是不是出貨時就有瑕疵?這件事的確算是羅生門
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通常是用在"刑事"上
至於"民事"通常就是看誰提出的證據比較有說服力
樓主固然提不出開箱時就已經有瑕疵的證據
(若樓主開箱時有錄影,證明不是自己不小心,那就贏了)
但我想廠商能提出的證據大概也只能看出輪廓(看不清楚細節)
碰到有爭議的情況,且雙方都僵持不下時
消費者保護法是傾向於做出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
但實際上還是要看消保官或法官怎麼認定
不過廠商也可能不會這麼認賠的
他們就是要走一趟某些程序(例如消保會或法院)
所以樓主也許是有機會要得回來全額退款
但恐怕還是要先去跟消保官申訴一下
樓主你也不用生氣,一些網友對你的質疑
到消保官或法官那邊時,也是有可能會面臨
你最好的方式是想辦法說服消保官或法官相信
那個螢幕真的是到貨時就已經有瑕疵了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消費爭議之處理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消費爭議救濟程序
尋求消保會協助處理時,要有耐心
因為等申訴(二)流程走完時,應該也過一個月了
(第二次申訴時消保官才會實際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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