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你低小雞雞 wrote:你的問題很多人遇到...(恕刪) 現在律師說對方有通行同意書(還是整個五米)然後去市府調的建築圖有寫私設道路,我家去年事情爆發後馬上裝了監視器,不然我家應該已經…哈哈,我們去年也有鑑戒,然後請對方移車後才在鑑戒範圍擺汽機車腳踏車,之前有擺過盆栽,現在交惡了,沒什麼好顧慮了,遇到惡鄰居好辛苦XD 謝謝你
一日三千刪 wrote:本訴與反訴之訴訟標...(恕刪)</blockquote十分感謝您的回覆想請問今天的言辭辯論應該不會有判決結果吧?應該還有下次對吧?我要努力做功課並跟長輩討論換律師的事但前提是要先過今天下午
pinku99 wrote:現在律師說對方有通...(恕刪) 私設道路,就直接不承認不就好了。都是是 私設道路了,你是新買的人。和建商無關的話https://www.ftvnews.com.tw/AMP/News_Amp.aspx?id=2017711C12M1當初原地主有註名 永年?"住戶出示證明,30年前,原地主同意土地供人通行使用,而且註記「永年」,代表長期、永久的,強行封路恐怕站不住腳。"不過巷路被封,屬於契約爭議,除非涉及公共安全,否則不能毀損,縣府建議住戶,透過民事訴訟,請法院確認使用權繼續存在。上法院確認使用權存在、變更。正常來說,私有道路這種東西。每換一次地主,對方別人想要用,就要付一次錢,補償新地主的損失。因為新地主,被侵害 土地的 使用。除了繼承 例外。除非新地主 和舊地 主之間的買賣契約,有要求承擔 這義務。不然就是 新地主,對其它人的使用就是關我屁事。改每年收通行費 5000萬好了。法院 再砍個價,每年也可收一千萬這新聞是錯的吧。住戶出示證明,30年前,原地主同意土地供人通行使用,而且註記「永年」,代表長期、永久的,強行封路恐怕站不住腳。====>這是原地主同意啊,所以要原地主 和 新地主 在買賣時,有另外說明。否則的話,住戶要向原地住 討公道要求還錢吧。不過,如果當初是無償、無條件的話,也沒辨法向原地住要什麼東西回來吧正常的結果都是這樣:私設道路黎杰侖 102-08-02 01:06各位律師大人幫幫忙, 小弟有一個有關於私設道路的問題, 我們這邊是個社區,共有八戶。 社區裡唯一的聯外道路是私設道路,土地原本屬於舊地主所有, 當初地主在起造之時,有給予我們這條道路的使用權同意書。 目前整個社區使用這私設道路已將近23年了,前地主也未收取任何費用, 現在,前地主把這私設道路賣給新地主,新地主要求我們把地買回去, 同時還把路挖出一條溝來,經協調後才回填好路讓我們通行。 我的問題是 當初,前地主給予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並且讓我們通行23年, 換了新地主後,是否繼授這種情形?還是我們必須要跟新地主買這塊土地? 謝謝各位律師大人的回覆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102-08-02 16:58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為通行權問題,新地主是否繼受前地主的通行問題,應以其買賣時新地主是否已經知道有該協議存在,又若 貴社區通行該路為唯一通行方式,則可以主張通行權,但若新地主未繼受該協議,則會有給付償金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如果上法院不是這結果的話,嗯~就值得研究了。還沒看過其它的結果。(除了調解和解外會,有可能會有其它的結果)
一日三千刪 wrote:私設道路,就直接不...(恕刪) 有些問題想請教1.對方一直提出說我們停車讓救護車消防車進不去(我也知道可以拉水管跟推擔架進去)這點我該怎麼去應對2.萬一如果像您提到的原屋主(建商)答應後面通行,而我家買屋後也要延續,那想請問我們停車他們能對我們怎樣嗎感謝
有些問題想請教1.對方一直提出說我們停車讓救護車消防車進不去(我也知道可以拉水管跟推擔架進去)這點我該怎麼去應對你可以問他 他停車是不是也會讓救護車/消防車進不去再者 你們停車 是不是真的會讓後面的車都進不去 ?消防車比較大是沒錯,但是不是會讓水線進不去這就要請消防隊來回答救護車 其實只要擔架進得去就足夠了2.萬一如果像您提到的原屋主(建商)答應後面通行,而我家買屋後也要延續,那想請問我們停車他們能對我們怎樣嗎感謝建商的承諾 不代表你的承諾除非在 建商=>你們 的買賣合約書上有寫到 要讓後面的通行 (但對方要求的是 通行權 還是停車權 要釐清)此案我認為 如果對方要求通行權 是有憑據的但通行權的定義 不應該延伸為 停車在你們的土地上縱使同意通行權 因為土地稅都是你們在繳,可以要求對方付費
pinku99 wrote:有些問題想請教1....(恕刪) 第1點我可以回覆你...當時我朋友的鄰居也是這樣主張~還找工務局跟議員來現勘!工務局說...私設通路只要不妨礙逃生是不違法的!而逃生定義僅限人員的進出即可~並非車輛的進出!這也是舊社區要用防災型都更的原因~就是因為社區道路狹小!但...實際上是窒礙難行!私有巷道不能強制通行~需與地主取得協議或借道!以上是當時工務局會勘人員的說明!議員來~看了土地複丈成果圖後....也說這是私人的土地~無權要求地主無償提供使用的!只跟我朋友說...鄰里的關係還是要維持好~大家打壞關係不好吧!!我朋友就說...到底誰再打壞關係的!我家的地他家在停~那時就沒消防車要進去的問題!(請他移車理都不理...招呼也都不打!)現在區域墊高~他停不了車...就跑出消防車要進出的問題!事實上~消防車真要進去25公分的高度根本沒影響!後來又說救護車開不過去....我朋友更毒~就說你家是一天到晚叫急診嗎!且你家就算死人也跟我家沒關!還錄到他把狗大便丟到我朋友家的土地上~他家的狗也直接來大便....我朋友也是寄環保局告發!!所以到底誰是惡鄰呢?
pinku99 wrote:有些問題想請教1....(恕刪) 私有道路,停車的話。當然不能怎麼樣。===>這個google ,可以到警政署問 專門的。一定說,不管。有道路使用權,停車正常。別人想停,直接圍起來,要求損害賠償。 別人只有 "通行權"就這樣,又不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道德的問題
kevin5307 wrote:有些問題想請教1....(恕刪) 2.萬一如果像您提到的原屋主(建商)答應後面通行,而我家買屋後也要延續,那想請問我們停車他們能對我們怎樣嗎感謝==>當初契約寫什麼,不知道。 但是 要提的話,應該是 建商 來告你違約吧。對方要告,也要告建商啊。而不是告你。也就是 對方 連提都不能提, 當事人 不適格==>。 實體上,判決駁回吧。是判決,不是裁定。你和 建商的 契約, 和 其它 人有什關係?只是會被建商告而已吧建商倒了,就不用理了別人又知你的契約和建商簽了什麼內容,我不知、他不知,說不定建商也不知。那個什同意書,不承認啦。
一日三千刪 wrote:2.萬一如果像您提...(恕刪) 感謝感謝已把大家所說的整理好,等等會叫建商告我們或叫他們告建商!好緊張喔!但有了大家的幫忙安心許多努力背 哈哈因為昨天接到律師的電話直接說我不調解就直接敗訴,嚇死我了,另外今天也會提出他們的叫囂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