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很久還是決定自刪....
第一因為有些個資暴露了,不想為自己還有留言的朋友帶來其它不必要的困擾
第二反正這是個失敗的案例..也沒其他值得供人參考的地方

不管怎樣真的很感謝所有留言提供意見和幫我加油的朋友。

pinku99 wrote:
已爬文,懇請各位給...(恕刪)





在門口貼,停一小時 一千元。 路過500元。
要先說才能主張。對方持續這樣的行為的話,就可以提告。


然後 接下來
https://news.tvbs.com.tw/life/411830
出門借道鄰家地 每年得付2萬元
記者 顧守昌 台南 報導 2003/06/12 17:44
小 中 大



若要從此過,留下買路財。聽起來像是古時候搶匪的台詞,卻出現在現代的法院判決書中,引起外界爭議。因為台南縣有8戶人家,出入的巷道,是一塊私有地。所以法院判決,每戶人家得付給地主23萬元,以後每年只要有人走,就得付出2萬元的過路費,住戶大表不滿。

一聽到,出家門口就得付過路費?住在台南縣新營的這8戶人家,就是因為16年來,都得從一條屬於私人土地的巷道出入,所以法院判決,每戶人家得付23萬的過路費,以後還得年年上貢,住戶七竅生煙。

抗議住戶:「沒理由,不合理,走路還得付過路費?」抗議住戶:「我們的房屋稅、地價稅照常繳耶,還要繳過路費,你看,實在是喔...世界上只有我們會碰到這種事,不合理啦,再怎麼樣道路接通這條馬路是有道理的,是應該開的,是政府應該開的。」

因為這8戶人家,都是共用這個巷口,而這個巷子又因為是私人土地,地主王先生,本來要圍起來蓋房子,卻因為法院判決住戶有通行權,房子蓋不成,又得付土地稅。

所以法院覺得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除非這8戶人家,不再踏上這塊私人土地,否則,每年還得再繳個2萬1千元,作為補貼,這下地主的心終於舒坦了點。只是一想到,有家沒有路,出家門還得留下買路財,8戶民眾的心情,可相對沉重了點。
首先謝謝您的回覆
我們之前有在牆上貼私人土地請勿停車
沒多久我們就被告了,還說我們恐嚇他們....
所以現在我們是被告!妨礙他們的通行權
律師說有去市政府調資料,他們四戶有當初建商給的通行同意書
不能接受的點還有律師說的到時判決完他們也可以來停車,而我們不能對他們怎樣,那這樣我們真的是潘阿!花錢買地..還被告..還被言語霸凌....
通行權,顧名思義就是只有通行權,請注意對方通行同意書合約,如無表示通行寬度...您賺到了^^懂嗎。

我的做法是,於外圍增設單軌鐵門,如有住戶亂停,一律鎖門,但鎖門技巧性鎖一半,車子很辛苦很辛苦還能移除去,避免觸犯袋地通行權相關法規...但增設鐵門至今一次都沒鎖過,表示台灣人怕壞人。
我的優勢是,自家車庫就能停3台車,也能於大馬路旁再蓋車庫,或是直接改自家出入口,所以我敢淨空馬路,也敢把馬路賣掉,低價賣給更凶悍的地主蓋房子!



還有,還有4招

1.內部袋地住戶如不乖,請於路口張貼告示,內為無路地的住戶,購屋請注意產權,這招很壞請小心使用。
2.水電故障需挖路,嚴禁用補的,補的難看需全段重鋪,還要嚴格禁止政府免費鋪柏油,
3.想延伸路權,請以地換地,一坪換一坪,且需與我方土地相連,否則免談。
4.最壞狀況,把房子土地賣了,讓更凶悍地主去修理它們....我的土地內部住戶最怕這一點!
我家小妞蛀牙了~
真的很謝謝您的回覆

建商給的同意書有寫通行寬度就5米也就是"整個"巷子


看樣子我只能用這招了!!!!我家是邊間可以輸出海報直接掛在牆上"內部袋地住戶如不乖,請於路口張貼告示,內為無路地的住戶,購屋請注意產權"

而且我家土地所有權狀就是地加房子阿!一張而已!難道地主沒有任何權利嗎
pinku99 wrote:
真的很謝謝您的回覆...(恕刪)


對方只有通行權,只要一停車馬上報警,因為土地是您的,天天打別客氣...

袋地通行權本來就是,強姦地主給袋地住戶通行,注意通行2個字眼,某地某住戶僅於上下班時段開門通行,且嚴禁辦理喪事或死人進出!搞到死人用吊車吊出去....

但您有標示尺寸是很惱殘的,可能當初後方建商給很多錢過路,我家當初收錢僅同意對方過路蓋房子,而過路定義可以是僅供行人...
我家小妞蛀牙了~
真的很謝謝您的回覆!!我真的求助無門

如果是這樣,那是不是也代表著我家停對方不能對我們怎樣!!

今天我問律師說如果判決完他們來停我們能怎樣,律師說我們拿他們沒辦法,我說那我們也可以停啊! 律師說大家都可以
另外想請問同意書就已代表權了嗎?還是要經由法院判才算權,因為敗訴對方要求我們付他們的律師費用!
還有一個問題,律師說對方是針對我家土地(黃色的區塊),所以他們家門口還是可以停車,所以只有我家土地淨空耶!!
我家當初沒有收錢耶還付錢買地

過路定義僅供行人!!!!

他們四戶還說我家車停那他們汽車開不進去!!重點是他們四戶的車庫車子根本進不去只能放機車!!!
您還不懂嗎?

都標示5米怎可能僅供行人,是您家人買房送地,或是被騙了.....

袋地通行權錢不能簽合約,幹嘛要簽,要嘛拿錢我同意您蓋房的蓋章,要簽約免談...

如abcd都是同建案的房子,或是同建商,本來就是後方住戶比較優,前方住戶雖空有額外的路地,但是一停車就堵住後方住戶,而最後方二戶住戶,甚至可以把路改車庫....


我家小妞蛀牙了~
這點我也有去確認!長輩說有付錢買地,然後我也有去問B地主,她說他有兩張土地所有權狀其中一張是地的,也是多付錢買的,那這樣代表我們被建商騙了,所以之後也只能等他們房子改建要印章的時候....
明天就要去法院了,謝謝您喔!!!讓我更了解了,也知道官司結束後能怎麼做了真的很感謝您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