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廣告

希望別再用酒測值當作唯一可以認定酒駕的標準


一個小路人 wrote:
目前要以酒駕起訴只有...(恕刪)




感覺矯枉過正 , 外加誤判疑慮太多

這樣好了, 乾脆酒測超標者 , 一律當場槍斃 , 這樣絕對可以保證酒駕不再犯.............

鄉民整天在講酒駕直接死刑,我都還擔心酒測儀器到底夠不夠準了,想不到樓主直接用非科學方法兼心證,超狂!
我們生活在「現代」「民主」「法治」國家,腦袋也要跟著進步,希望你懂這是什麼意思。

一個小路人 wrote:
目前要以酒駕起訴只...(恕刪)

那以後丟個空瓶到你機車上就說你酒駕現行犯?
可以請教你幾歲嗎? 15151515
一個小路人 wrote:
目前要以酒駕起訴只...(恕刪)

一個小路人 wrote:
目前要以酒駕起訴只有...(恕刪)


直接禁止販賣含酒精飲料,藥品,用品等...

持有,販賣,使用含酒精飲料,藥品,用品等...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緩刑易科罰金。

這樣是不是更快更有效?

保護地球就交給你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目前要以酒駕起訴只有酒測值

酒測值只有吹氣和抽血兩個方式

但希望能增加更多種方式,讓警方可以認定酒駕


1.聞到明顯有酒氣

為了避免警察亂認定,必須由兩名員警共同認定
並由第三者作證
(第三者?反正臨檢時攔下來的其他無酒醉民眾,都可以強制要求他們作證具結)
由兩位以上的警察,外加第三者民眾所認定確認該人有酒氣
可以免酒測,直接送辦


2.車上擺有酒類空瓶或未飲用完畢的空瓶者

強制要求,民眾買酒,只能放行李箱,或是無法直接觀得之處否則罰款
若是空瓶,則直接視同酒駕
免酒測,直接現行犯上警車
並以超過刑法標準辦理


3.雙腿正常卻無法正常行走直線者

當然先排除身障駕駛(必須有身障證明)
正常人只要在警方的直線測試行走下,無法通過者
不需要測量酒測值,直接移送法辦


4.車上飲酒超過一半以上者
限定一輛車,只能承載一定有飲酒的人數
不得只有駕駛未飲酒,剩下四個乘客全部喝大醉
這樣駕駛還是會受到酒氣影響
再加上酒醉乘客自律不佳,通常需要多人顧著

車上四或五個人,則最多只能有兩個飲酒乘客
車上兩或三人,最多只能有一個飲酒乘客

且飲酒乘客不得坐前座,只可以坐後座

飲酒乘客坐前座,視同駕駛及該名乘客酒駕
搭載飲酒乘客數超過車輛總人數一半以上者,視同全車酒駕


目前要以超速開罰只有車速值

車速值只能使用經過檢驗合格的測速儀器

但希望能增加更多種方式,讓警方可以認定超速

以後也不用測速照相機了...只要有兩名員警共同認定並由第三者作證覺得你開太快就可以開你超速了

另應該也要立個法, 發文邏輯不通者, 表示腦袋不夠清楚視同飲酒, 此人在被認定邏輯能力回覆正常前如駕車也應視同酒駕才對..


>>1.聞到明顯有酒氣

就是因為人的嗅覺誤差性很大,所以才會以科學的儀器檢測來判斷啊
(有口臭或是剛吃完飯,口腔中的細菌正在分解殘留的菜渣也犯法嗎?.......又不能上車前先漱口(因為漱口水含酒精成分))

2.車上擺有酒類空瓶或未飲用完畢的空瓶者

我去,煮個薑母鴨還要開後車廂拿米酒喔......這樣散放在後車廂反而容易撞破欸
然後把酒瓶載去公賣局回收又要再來一次酒瓶在後車廂裡亂滾亂撞的風險喔

3.雙腿正常卻無法正常行走直線者

所以您是當每個"正常人"走路都很直就是了


4.車上飲酒超過一半以上者

按照你上面第一條的標準(實務上相對於目前的做法來說不算低的錯誤率),我看乾脆大家都不要開車,通通喝醉一人叫一台小黃算了
(其實也是個方法,但是有點極端

先聲明喔,我個人是
"聞到啤酒就想吐(極度反胃那種,越新鮮(剛開瓶)的效果越好),一口紅白酒就胃酸逆流,一罐300cc蘋果酒(4.5%,同時以2公升純水稀釋後才喝)就會嚴重宿醉,薑母鴨倒是OK,烈酒或蒸餾酒根本不敢嘗試"
,所以除非確定整個周末都不出門當個宅男(在這種情況下,最多也就是一罐蘋果酒,不能再多),不然滴酒不沾的人
立法嚴謹,是基本理念。

科學講求量化,酒測值是一種量化工具,
用聞的過於主觀。
(如果兩位警察都鼻塞,就沒酒駕了?)

空酒瓶 = 酒駕?
更是扯,不想解釋了。

行走直線?秀出身障證明?
高血壓、眩暈症、貧血都沒有身障證明。

車上只能有限量酒客?
公車、計程車、捷運怎麼辦?

我支持酒駕重罰,
酒測值高過某數值加倍罰則。
除了罰錢入獄之外,體罰也可列入罰則。
我覺得樓主說的都可以辦到,但是這些法律只要一開~我想可能各鄉鎮市都要有監獄,負責關這些違法者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