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別再用酒測值當作唯一可以認定酒駕的標準

樓主標題下得很好,沒想到內文邏輯跟酒醉的差不多....
現今的酒駕認定、罰則,其實都是相當足夠的了

問題在於…立委、議員、民代、法官、檢察官等…各式各樣的權貴人士會扯警察的後腿
造成長期下來警察根本不會有想積極查緝酒駕的想法
要不要禁止酒後發文

對,我的意思是樓主文中的意思。

我現在就是覺得你就是酒醉才發文,沒有證據也沒差,反正板上只有再有兩個人認同,

你一定是神智不清情況下在寫這篇的。所以可以請01板大直接刪。

一個小路人 wrote:
目前要以酒駕起訴只...(恕刪)


第四點連叫小黃都受害
酒駕者後台硬一點,還不是避重就輕~
台灣的法律,犯法者幾乎都有機會人生重來一次,但受害者有機會嗎?
不過我相信全世界都差不多啦
有人提到政府官員或政治人物本人或家人被撞死就會馬上正視酒駕的問題

有個想法其實在十幾二十年前我就想過了,但在當時提出可能會被當神經病

就是 網路募集大量資金請專業人士,例如海外風險公司,傭兵,地下犯罪委託

來台灣針對政府官員和政治人物進行酒駕攻擊致死或重傷,

之後就會開始進行修法

邱吉爾說過: 壞人之所以強大,是因為有能力阻止或改變局勢的好人的不作為

比起酒駕的壞人,有權力和能力修法而不作為的人更加壞



台灣墮落了幾十年,近來民風好不容易越來越趨向正義,

激進的正義,改革,才是台灣目前迫切需要的


錶人 wrote:
那怎樣才可以讓酒駕罰責修法加重呢?
很簡單,雖然這樣講有點偏激,但是只要是重大人物或者重大官員的家人被酒駕的人撞死,我相信馬上就會有人提修改法條
台灣人都是這樣,沒遇到都是別人家的事,遇到了才在那邊哭天喊地要修法
車上有酒瓶就視同酒駕,那走在路上的男人就都是強姦犯,因為身上都帶著凶器~~
天馬行空.

一個小路人 wrote:
目前要以酒駕起訴只...(恕刪)
學齡兒童發文?

法律是建立在科學認知上,用聞的?只要是人都有判斷差異,所以才要靠機器數據。

這是哪個朝代的人,發這種沒科學邏輯的文?
那我的身上有可以做愛的小鳥那算不算預備強姦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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