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要以酒駕起訴只有酒測值
酒測值只有吹氣和抽血兩個方式
但希望能增加更多種方式,讓警方可以認定酒駕
1.聞到明顯有酒氣
為了避免警察亂認定,必須由兩名員警共同認定
並由第三者作證
(第三者?反正臨檢時攔下來的其他無酒醉民眾,都可以強制要求他們作證具結)
由兩位以上的警察,外加第三者民眾所認定確認該人有酒氣
可以免酒測,直接送辦
2.車上擺有酒類空瓶或未飲用完畢的空瓶者
強制要求,民眾買酒,只能放行李箱,或是無法直接觀得之處否則罰款
若是空瓶,則直接視同酒駕
免酒測,直接現行犯上警車
並以超過刑法標準辦理
3.雙腿正常卻無法正常行走直線者
當然先排除身障駕駛(必須有身障證明)
正常人只要在警方的直線測試行走下,無法通過者
不需要測量酒測值,直接移送法辦
4.車上飲酒超過一半以上者
限定一輛車,只能承載一定有飲酒的人數
不得只有駕駛未飲酒,剩下四個乘客全部喝大醉
這樣駕駛還是會受到酒氣影響
再加上酒醉乘客自律不佳,通常需要多人顧著
車上四或五個人,則最多只能有兩個飲酒乘客
車上兩或三人,最多只能有一個飲酒乘客
且飲酒乘客不得坐前座,只可以坐後座
飲酒乘客坐前座,視同駕駛及該名乘客酒駕
搭載飲酒乘客數超過車輛總人數一半以上者,視同全車酒駕
chou3972 wrote:
有空瓶視同酒駕?有刀的可以視同殺人犯嗎?建議邏輯補強。另外,後續您還有很多立意良好,但不夠嚴謹的部份,就留待其他專家補充了。
可以,只要法律訂得下去有何不可?立法形成自由
可以拘謹一點,例如在公共場合亮刀且非職業的原因 (例如廚師)
RX78NT12003 wrote:
單純想賺積分對不對...(恕刪)
這邊發文哪來的積分
kevinyuta32 wrote:
以後喝酒沒計程車搭...(恕刪)
職業駕駛本來就可以例外
日本酒駕會罰乘客的
但他們不會罰搭到計程車酒駕的乘客
其實就算罰也沒關係
因為也可以另外提起官司求償
cdyao wrote:
酒駕要重罰,相對的證據一定要是鐵證如山。
否則法官一定會判無罪。
需要怎樣的證據標準可以寫入法律中
法官必須依照法律來審判
即便敢挑戰,至少先過濾掉50%不想賭人生的人
多重呢??
開車撞傷人,直接關20年起跳,你要賭20年青春就這樣子沒了,那歡迎去喝酒後開車
撞死人直接死刑,自己的命不想要的人也可以喝完後去開車
喝酒開車沒撞到人,但是被抓到,直接吊扣駕照終身不得再考,不想要駕照的人也可以去挑戰看看
我只能說台灣的酒駕罰責真的輕到不行,連開車撞死人不用幾年又是一條龍
那怎樣才可以讓酒駕罰責修法加重呢?
很簡單,雖然這樣講有點偏激,但是只要是重大人物或者重大官員的家人被酒駕的人撞死,我相信馬上就會有人提修改法條
台灣人都是這樣,沒遇到都是別人家的事,遇到了才在那邊哭天喊地要修法
我表嫂是一位很美很漂亮的女生,他就是被一位酒駕撞到臉部骨頭都撞歪了
我表哥跟他求償,他還一副我人肉鹹鹹要命一條要錢沒有
現在官司打了好幾年還在打,反正對方直接說沒錢賠
但是即便賠錢了,我表嫂漂亮的外表也回不來了
我敢說我表嫂絕對不是第一個酒駕受害者,相信還有其他家庭比他們更慘,甚至還家庭破碎都有
這問題在各大論壇和網路一堆人發聲修法,但無論藍綠政府都不正視人民聲音,只能希望有老天保佑那些大官身體健康長年百歲
騎車治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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