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9-110 年大型重機行駛國 3 甲線及省道快速公路績效評估檢核(12-31更新)。

每天走國三甲 只要看到重機 很難看到沒有違規的....
K4481 wrote:
每天走國三甲 只要看(恕刪)


就現在的制度 大重等於汽車 路況正常順暢時除非你前面剛好是一台重機 不然你應該是看不到其他的重機騎士的 至於塞車時變換車道的 或是停等時從旁邊經過的那也都不算違規 至於那些刷卡改砲管跑路肩的 就用力檢舉下去就是了 守法騎士們感謝你
感謝樓主的堅持
從凱道、交通部集會爭國道路權之後
官員應付了事的態度來看
已經完全不抱希望了
外國是如何的開放
用路人相互彼此的尊重
至少台灣是永遠不可能了
我國政府配合公務員各種政策撈油水,順便洗腦教育出一堆有趣的用路人。

嘻嘻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就現在的制度 大重等於汽車 路況正常順暢時除非你前面剛好是一台重機 不然你應該是看不到其他的重機騎士的 至於塞車時變換車道的 或是停等時從旁邊經過的那也都不算違規 至於那些刷卡改砲管跑路肩的 就用力檢舉下去就是了 守法騎士們感謝你


如你說得沒錯 但會看到重機 都是重機走路肩的狀況下才會看到

但不管是重機或是汽車 走路肩 一律都會檢舉 (合法執勤的除外)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這種研究唯一的目的是(恕刪)


你知道如果政府直接說國道禁止上路
或是更嚴重回快速道路路權

是會被WTO制裁...
嚴重的話是台灣生產的汽.機車
是要賣到它國要增稅...

以前美商車廠有請示過政府..

2002年開放150CC以上機.車進口...
就是也開放汽.機車出口當地低稅..
這是WTO貿易條件...
這個評估只是用來安撫大家用的而已
目前政府的表現哪一項是有在看專業分析?
都馬是看上面長官的心情彎來彎去的
風~~
holyduck wrote:
這個評估只是用來安撫(恕刪)


說起來我們官府臉皮真的很厚 立院三讀通過 總統頒布的合法權益 一個部會下面的局處可以自己發新聞捅重機製造重機族群跟一般大眾的矛盾 還可以打考績來決定放不放行 真的很有一套 這次成績變好了一點 大概也就是上次車友因為蘇花改去衝公路總局造成的 我猜多衝幾次 衝用力點 績效就會更好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就現在的制度 大重等(恕刪)


汽車怎麼過的去呢?
要"經過"也要先想想汽車過不過的去
汽車過的去的才可以

以上是許多蠢民對於"比照汽車"的自我解釋

若是想像力不足的可以加裝這個
2011年就三讀通過的東西 垃圾交通部 行政怠惰 快要2021年了還在睡

可能要等車友們集資行政訴訟 去告交通部才有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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