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竿達人 wrote:
停車格不就是拿來停...(恕刪)
如果是獨立產權我想就不用討論了
現在大多不會是獨立的產權
問題就會產生,不過大部分都是要以管委會的決議為準,不管是一格一車、或是一格兩車(車+機)還是一格多車,這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賦予各社區管委會的自治權力,雖然清潔費用等的收費也是,但基本上我也不認同清潔費的收取以車輛數來算
舉我自己住的社區,我的車位跟另外一兩格車位都靠近化糞池(通常都是設在戶外,為何腦殘建商會設在地下室停車空間就別問了,我也不知道),導致我們這幾格的車主都得忍受小蛾(只要是水溝或是髒污潮濕的地方都看得到的那種小昆蟲)及飛蟲不斷的環境,雖然管委會也有收清潔費(200/m未以車輛數調整),每月也定期請人消毒,問題根本是指會乾淨個兩天而已,請問這樣公平嗎?
更別說化糞池抽水馬達常掛點,一壞掉"糞水"就會滿溢出來,牽車開車經常要踩著糞水走過去,淹也是最常從我們幾個靠近化糞池的車格開始淹,我繳了清潔費這有處理好嗎?!
所以說樓主還是別想太多,收清潔費用其實就是個整體停車的管理處置的費用,繳是一定需要,對費用多少有意見就從管委會反映。
至於實際執行或是有"清潔"了甚麼,哈~~
EdisonTarot wrote:
但今天如果開放了重型機車可以停汽車格,未來等其他住戶進來之後,就會有爭議所有機車都想要進去停,這樣秩序就會很亂,所以才會有這個規範出來。
所以,最終我妥協社區規範了~~..(恕刪)
我也是這樣, 但是是跟前幾任的主委談的,有時候不是法規的問題, 而是感覺的問題.
我的社區停車場,建物上根本不是寫停車場, 硬規定只能放車, 不能放其他東西, 這也算了, 還說每個停車位只能停一台車.還說違法者要上鎖.要罰錢.
老實說, 管委會要拿法規出來,我的個性就依法辦理,跟我講法,我就跟他們講法.一步都不讓.
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吃軟不吃硬, 碰到好的主委我就妥協, 不好的主委,一天到晚把"法律"掛嘴上又不懂法的人,抱歉,我會跟他玩到底.
停車格可不可以放兩台車? 如果所有權屬於社區的,他們說了算, 但現在的房子,一般你買的車位,都是你自己可以支配的,想放幾台就放幾台, 不違規. 但社區有提供機車停車位,你的白牌車就得放機車停車位,不能亂放,否則管委會有權管,你打官司也會輸, 但現在新的社區, 很少人地下室是純屬停車場的,而且你買的幾乎有絕對的支配權,只要在你的停車格範圍內,不干擾別人,不造成危險,不產成污染,你想怎樣就怎樣. 但是,當你當管委時,你也希望好管理, 也會要求少數服從多數,那就看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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