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網兄,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因為剛搬進新家(新成屋),管委會剛成立的,汽車格也是自己買的,格子停放了一台汽車、一台重型機車。
前陣子管委會說:
法律規定,一位只能一停,不能兩停。
我說:那是交通部的規定,我們是社區大樓,車位是我自己買的,我有自主使用權。
隔了一個月,管委會又說:
現在社區大樓有規劃重機停放專區,一個月要繳500元停車費,同樣也堅持說,法律規定我不能一位兩停。
我說:我查了先前有其他案例,我車位是自己購買,是可以合法停放。
管委會硬的不行,改成軟的說:我機車騎進去別的開車的人會擔心碰撞到,而且我騎車騎進去也會擔心影響房價。
我說:說會影響房間這理由太牽強,而且我們的停車出入口大的跟什麼一樣,說會碰撞也太離譜。
因此又是不了了之。
隔了兩個月(上週),管委會開會決議:
汽車格可以停放兩台車,但多一輛車子需要增加500元清潔費,或是停放社區專屬規劃的位置。
我看了滿火大,因為社區目前入住率不到3成,這個條款擺明是針對我,說真的不是一年付不起這6000,但被針對的感覺很不爽。
後來我找了社區的保全經理,他說會幫我轉達主委,但到現在不了了之,估計是不當一回事了。
請問有沒有網兄有遇過類似情況?
目前是想請律師寫存證信函或是找記者,但不曉得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2018/12/5補充: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覆,這幾天看了很多網兄提的想法及意見,今天也找了社區主委談過,這裏跟大家報告一下。
之前不爽的原因是因為感覺被針對,再加上當時轉達這個消息保全經理,態度不是很好,就火上加火,完全不是錢的問題。
今天主委跟我說明:
大家的意思是,他們也知道我如果硬要停,也拿我沒辦法。
但今天如果開放了重型機車可以停汽車格,未來等其他住戶進來之後,就會有爭議所有機車都想要進去停,這樣秩序就會很亂,所以才會有這個規範出來。
所以,最終我妥協社區規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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