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65426 wrote:大大不要誤會如果合法(恕刪) 別傻了!這種舊大樓基本上原始的使照9成9是沒有劃設機車位的,幾乎都是社區自己找合適空間另外規劃。告到工務局就是一拍兩散,全都得塗掉,大家都不能停。
Ace.H wrote:那個地方送照時應該不會是機車格(太靠近車道轉彎邊線),應是後來加上去,發現有問題又塗消的。 正解+1那幾個機車位都是後來加上去的一般不會在那邊設機車格你機車停了那格位置後wish會很難左轉
走車人 wrote:好吧 只能說他跟管委...(恕刪) 你太太停的是你停的嗎?社區內車子撞到都是你們雙方自己協調賠償,你要找證據,他也會找證據,他嗆你太太只希望你不要停,撞到了理不清的原因而已,警察也沒法介入,雙方問題要扯到管委會,那都是你自己社區自治自己去跟管委會討論,說他跟管委會關係比較好,真的會笑掉網友的大牙,地面上的油漆是年久掉的還是被塗消也只有你知道網友怎可能知道,自己住了20多年還沒一定的運轉作習那誰能幫你,等撞到了再來po一篇討拍文嗎?沒有人可以管到你們的社區,要馬你就不理他請你太太繼續停,看後續囉,如果沒一定要停就停別處囉,很難嗎?跟網友較勁有什麼用?講難聽一點的只是嗆你太太讓你心中不悅而已,車子也是你太太再停你能左右你太太思維嗎?如真要個說法到管委會問出個原因不是更好嗎?不然我還真不相信你還是要讓你太太繼續停那,雙方當面溝通很難嗎?不都是自己的鄰居嗎@@
我們社區最近才被自己住戶害了。原本每戶都有配二個機車停車位(沒產權),有個住戶不知道什麼原因跑去檢舉社區停車場二次施工。管委會只好在區權會告知所有住戶要重新分配機車位,因為機車位只剩原本的1/3 ,標線都要重畫。有需要機車位的住戶要抽籤,沒抽到的就只能停外面,所以住戶都對那個檢舉的住戶超不滿!
如果那個「原」機車位沒有屬於任何一個人,那它就是公共空間,那管委會塗銷了,就不再是機車位,所以你不該停那。以前原本有畫,可能是當時沒有考慮太多,結果後來有人反映影響停車、出入、避難等等,那修正也無不可。以後不要再停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