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位被管委會貼公告禁止停機車

走車人 wrote:
既然你也是住戶 你應...(恕刪)

就沒撞到要問肇責,樓主你的邏輯對嗎@@
社區是你們的私有產權,保險都不一定賠,各賠對方不知你是否划算,重點是有撞到嗎?
還是告上法院如何?
你不是吃素的,那對方是嗎?
都是鄰居都可以溝通,更多多參與社區事務,108年的公告寫的很清楚,你連了解都不去了解問肇責,真的會很無言,都110年5月了@@
走車人 wrote:
既然你也是住戶 你應(恕刪)


要把那個位置封起來可能有妨礙逃生違反法規之虞,不太可行

如果樓主是覺得希望號的車主會占為己有的話,那簡單啊

樓主你就三不五時經過的時候去看一下,如果發現他偷停

馬上拍照之後去跟管委會抗議,讓希望號車主滿臉豆花

不過良心的建議樓主,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

換個位子停,也讓自己的心情煥然一新,肇責的問題也就不是問題了
走車人 wrote:
(請益)如圖參照我太(恕刪)


你們家大樓好老舊喔
可以搬家了啦
起碼三十年了吧
轉彎處不要你停是為你好
你知道嗎
以我的標準來看圖3右邊那3台也不應該在那個位置
看起來都是車位不足日後自行增設的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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