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車人 wrote:既然你也是住戶 你應...(恕刪) 就沒撞到要問肇責,樓主你的邏輯對嗎@@社區是你們的私有產權,保險都不一定賠,各賠對方不知你是否划算,重點是有撞到嗎?還是告上法院如何?你不是吃素的,那對方是嗎?都是鄰居都可以溝通,更多多參與社區事務,108年的公告寫的很清楚,你連了解都不去了解問肇責,真的會很無言,都110年5月了@@
走車人 wrote:既然你也是住戶 你應(恕刪) 要把那個位置封起來可能有妨礙逃生違反法規之虞,不太可行如果樓主是覺得希望號的車主會占為己有的話,那簡單啊樓主你就三不五時經過的時候去看一下,如果發現他偷停馬上拍照之後去跟管委會抗議,讓希望號車主滿臉豆花不過良心的建議樓主,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換個位子停,也讓自己的心情煥然一新,肇責的問題也就不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