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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給了合法薪資是不是就能請到好保全了?我必須遺憾的說:不一定。我4年前在一家專門接豪宅的保全公司上班過,帝寶當時也是這家公司的案場(現在不知道),當時一個月薪水是46080(160×288),而且做滿三個月可以跟公司簽約,簽了約公司會給你將近7萬的簽約金,只要你做滿一年就不用歸還,平均下來一個月薪水超過5萬,就算放到現在也算是高薪了吧?我本來以為公司給得起這樣的薪水,想必公司的保全應該都有一定以上的水準,結果該公司的保全素質還不如一般的保全公司,各種打混摸魚樣樣來,遲到拖哨更是家常便飯,重點是跟現場主管反應還沒有用,只能說垃圾不管薪水給多高還是會打混摸魚,最主要還是要看請到的人有沒有良心。
至於要求保全完全不能做自己的事就比較過份了,這不是薪水高或低的問題,而是合不合理,做不做得到的問題,保全這工作一天上班12小時,至少有一半時間都是在待命(晚班更長),監視器當然是要看,但不可能上班12小時都盯著看,首先監視器的最主要功能是紀錄與存證,出了事情可以提供給警察方便緝兇,保全看監視器只是防範未然,當兵時站衛兵都會2個小時換一班了,要求保全上班只能盯著監視器看的人可以自己試試看自己有沒有辦法12小時什麼都不做只盯著監視器看,除非是監視器狂熱者不然我相信沒人做得到吧?更別提保全還需要離開座位去執行勤務或是上廁所了。
再來是保全去買東西的問題,一般朝九晚五的上班族都還有個中午休息時間可以自由運用,保全12個小時都是上班時間,總不能叫保全12小時都不用吃東西吧?希望能發揮同理心讓保全快去快回買個東西吃,當然那種跑出去買東西一買就是半小時以上的理當別論。
本人值班時只要有人進出一定會抬頭看並打招呼,因為我覺得這是基本的,畢竟自己是在上班,而且大多數人是伸手不打笑臉人的,所以跟上班有關的事的優先權絕對是大於自己的事,不過就個人觀察,的確很多保全只顧做自己的事情,有人經過連頭都不抬一下,這點實在不好,而且如果有異狀也察覺不到。
還有代班保全不認識住戶的問題,其實不要說代班,就連固定的保全也未必敢說自己認識全部住戶,大部分是認識委員跟常來取包裹信件的住戶,其他住戶能記盡量記,畢竟住戶也沒有每戶跑來跟保全自我介紹,保全是要如何每個住戶都認識?就算真的每戶都有來自我介紹,也不可能一次就全部都記得,要是有這種過目不忘的能力,那還不上台大先?然而大部分的住戶卻認為保全理所當然的要認識全部住戶,實在令人汗顏,至於怕社區外的人闖入這問題,理論上能進入社區的應該都會有門禁卡,除非沒有嚴格管制,不然理應不會有外人闖入的問題才對,不過大部分代班的保全素質的確是不好,幾乎都是抱著我人有來就好的心態,以前我當機動的時候都是拿筆記本去做筆記,直到不用看也知道該做什麼才會將筆記本收起來,反觀現在的代班保全來實習的時候都不做筆記,等到實際代班的時候就忘光了,然後就等著出包。
保全低薪的問題我是覺得保全公司跟社區管委會都有問題,大多數社區管委會都會想省錢,一方面也不了解保全領到的薪資合不合法,只想要價格便宜。而一些保全公司為了要標到案子不惜低價搶標,為了要維持公司的利潤而苛扣保全薪水,進而讓只能領到低薪的保全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無限惡性循環。要解決這問題首先保全公司要讓業主知道要用合法的薪資請到一個保全最少需要多少錢,而不是為了標到案子低價搶標,再來就是保全要加強自身勞基法的相關知識,公司有違法就檢舉,檢舉的人多了,保全公司自然不敢假鬼假怪。
最後如果保全有把該做的事情做好,建議還是給保全一點自由與空間,要求太多只會請不到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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