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員的行為要誇張到什麼程度才算不及格?

住戶選擇價格很低的保全公司,比別家便宜很多
當然心知肚明 其中價差是從保全員薪水壓榨出來的

住戶為了省錢,只能付違法低薪請猴子來顧大樓
抱著僥倖的心態,一直不斷的換人 換公司
相信總有一天會運氣好、換到一個"正常人"

換了幾百次之後發現來的永遠都是猴子
因為"正常人"不可能會來應徵違法低薪保全
但為了省錢只能認命、繼續忍受猴子的服務。

以上就是台灣大部分住戶的心態 以及保全業普遍現況。


另外,假如有大樓願意花更多預算請"正常人"來當保全:

建議去勞動部網站,了解勞基法現行規定的保全薪資 加班費 休假制度
請管委會將保全 實領薪資 列入招標條件物業合約內容 強制執行
若保全公司未確實執行則視同違約,可罰款或無條件解約。
蒙七七
其實管委會都嘛知道物業公司違法都給低於保全法定薪資要省錢嘛~~保全跟案場居住者雙輸而已
齊齊儒家翹課裡
保全沒輸 能混還有錢 為什麼會輸?
kinkikids wrote:
新北市社區,戶數低於100..新北市社區,戶數低於100戶,早班、晚班各一個哨點。保全公司收費標準是3.5萬*3人=10.5萬。外加一個清潔婦3.6萬,所以每月付給保全業者14.1萬。.(恕刪)


這價格有包含
機電嗎?


你直接問你們 保全月領多少就知道了
tonypan66 wrote:
一名保全倘若薪資37,000元,至少必須收取51,800元才能打平管銷。

---------------------------------------------------------------------------------------------

光是最低薪資請兩個保全,每天上12小時的班,上24天,就要51800*2=103600

還有6天沒人上班,就要花掉103600,而開版大的預算只有105000(恕刪)


51,800÷37,000=1.4

基本上保全業(大樓物管)不會這麼高的,我估計1.2差不多,尤其多數社區聘請的管理員其實都是勞保已經退了的老人,還有普遍這行業都是最底薪投保!

另外樓主的描述可能很多人會誤會。他們社區其實是「1哨1清潔」。

一個哨點,日班24天+夜班24天+日夜機動共12天(大月就14天),基本上就用「2.5個人力」去抓,加上清潔1個人力。因為貌似沒有總幹事,不知道早班要不要兼一些行政,有的話薪資會再高一些些!

14.1萬支應3.5人力的確算低的了,特別是只有一清潔要負責近百戶,應該是很辛苦!
aavicky wrote:
這價格有包含機電嗎?(恕刪)


膝蓋想都知道不包!
電光老騎士 wrote:
基本上保全業(大樓物管)不會這麼高的,我估計1.2差不多,尤其多數社區聘請的管理員其實都是勞保已經退了的老人,還有普遍這行業都是最底薪投保!


你說的沒錯

既然社區出的錢連最低薪資都沒有滿足

那來的是老弱殘兵很正常

在這種情形下就不要對保全太多要求了

就像有些慣老闆

要員工加班的時候就要員工學台積電

可是講到待遇福利的時候就說我們是小公司不能跟台積電比....
Bio-Virus wrote:
住戶選擇價格很低的保全公司,比別家便宜很多
當然心知肚明 其中價差是從保全員薪水壓榨出來的

住戶為了省錢,只能付違法低薪請猴子來顧大樓
抱著僥倖的心態,一直不斷的換人 換公司
相信總有一天會運氣好、換到一個"正常人"

換了幾百次之後發現來的永遠都是猴子
因為"正常人"不可能會來應徵違法低薪保全
但為了省錢只能認命、繼續忍受猴子的服務。

以上就是台灣大部分住戶的心態 以及保全業普遍現況。


另外,假如有大樓願意花更多預算請"正常人"來當保全:

建議去勞動部網站,了解勞基法現行規定的保全薪資 加班費 休假制度
請管委會將保全 實領薪資 列入招標條件和物業合約內容 強制執行
若保全公司未確實執行則視同違約,可罰款或無條件解約。

剛剛去查了一下保全法定薪資

再看看附近幾棟大樓給保全的低薪

不得不說

台灣真的是慣老闆違法的天堂

比爛沒有下限
每月執勤.240小時.薪資26000+回收資源清潔可+4000
等於每小時108.3元.刮風下雨不含交通時數.如再扣勞健保
可能不到一百.比超商加油站時數津貼還少
還有七樓華廈戶數不足.只能兼差補時數.月收入一萬出頭
要不是疫情嗜虐.哪有年輕人會投入保全管理員職場?
我是台灣人
羊毛出在羊身上

管委會不肯出多 合約要求薪資透明到保障勞基法保全實拿薪水

今天你換哪家物業公司 都一樣啦!

你今天打算出甚麼錢給物業公司 也不在合約要求物業公司上一定要保障

現場保全主任勞基法薪水!!!

換哪家都一樣來的是猴子幫你顧!!

先檢討自己管委會錢給得夠不夠 好嗎?

再來要求簽合約物業公司保障現場保全領得到勞基法薪水

很難??
Bio-Virus wrote:
住戶選擇價格很低的保(恕刪)


勞基法規定的每月工時分兩種,一種是常規的規定指每週40小時又每月加班時數46H這樣月總工時206H。另一種是第84-1條並沒有明訂每月工時多少,但勞動部有行政命令核淮工時是240H,上限不得超過288H。第84-1條是授權勞動部指定某些行業不適用常規的規定。

對於84-1條的薪水算法,勞動部有另外一套規定。採用勞基法84-1條的勞工最典型的就是保全員,核准工時240H。其薪水計算公式是「基本工資 + (基本工資∕核准工時) X(核准工時-每月正常工時)」,將法定單週40H反推年度總工時,再分攤至12 個月,故每月正常工時=(40×52週﹢8時)/12月=174小時。保全員240H工資不得低於25250+(25250/240)X(240-174)=32194元。基本工資為25250元/月,換算時薪25250元/240時=105.2元,保全員月總工時若是288小時,超過的48H有包含加班費其算法(105.2元×4/3)×48小時=6733元,再加上32194元共38927元;即288H不得低於38927元。

240H要是低於32194元,

288H要是低於38927元,這就違反規定。
Bio-Virus
台灣大部分保全的實領薪資都違反規定,如果再扣除勞健保 誠實險 福利金,只剩下換算時薪100元左右,只有猴子才會來應徵,"正常人"不可能會來
伊可頌
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條船,講的好像做保全的人都不正常
小弟現役機動保全,入行十年一點意見供參考:

1.值勤一直看手機影片,有人經過時偶而抬頭起來看

老實說只要沒有睡著,我個人覺得要做甚麼來保持清醒都可以,當然有人經過要打招呼
這是我入行第一天就被教導的,不過從安全性的角度來說,如果貴社區的電梯有做門禁要刷卡
那保全比較不需要查看進來的人是誰

2.就算有抬頭,但因為代班人員不認得住戶長相,所以有看等於沒看,放給工人/房仲業務直接上樓而未通知住戶
如第一點,電梯有沒有門禁是一個點,住戶未交代的情況下,直接放人上樓這是絕對錯誤的,尤其是如果有門禁
保全未通知就直接幫忙刷卡上樓是最糟糕的

3.有些代班已經完全沉醉在手機,有人經過時也完全都不抬頭看
這樣是不行的

4.請代班警衛使用廣播設備,他說他不會使用。猜想他連警報設備也不會使用,需要緊急疏散時只怕萬一。
不會使用的是大有人在,這部分我建議就不要太勉強

5.夜班人員跑去隔壁鹽酥雞攤位買東西,離開好一陣子才回來
外出買東西這不為過,至少要將大門關好,最起碼的安全要做到

6.當面告知夜班的代班人員必須去逐樓巡邏並關燈,結果隔天發現根本沒有去巡視
其實有案例,社區要求保全人員夜間巡邏,結果遭竊,保全公司判不須賠償,因為保全當下無法看到監視器
所以樓層燈可能還是改成感應式的比較好

結論,貴社區機動保全問題不少,可以檢討一下保全公司的薪水,看看是不是真的很慘
也可以請正班人員寫一份上班注意事項跟守則,還有各項設備的基本使用方法跟簡易狀況排除
都可以列表出來,機動人員不會操作起碼可以照表操作,保全公司也可以研究看看是不是換一間

雖然只要薪水差不多,那素質也不會差多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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