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應該拉回到最基本面?
最簡單的一句話:槍不殺人,人殺人
實際上 美國很多州都已經有各自的條款限制購槍的自由
有些州已經嚴格到形同禁槍的程度 但這並沒有辦法改變有心人士取得槍枝
就像台灣一樣 雖然是禁槍國家 但總是有些有心人士可以取得槍枝
以加國為例 槍枝法律是相當嚴格的 在核發執照當天 執照持有人
(根本連執照還沒收到 也還沒買槍)
他的個人資料就已經被轉到國家安全系統 / 省政府 / 市政府 / 當地警察執法單位
而且這資料是每天更新 萬一 例如今晚 執照持有人牽涉到刑事案件
明天早上就有警察到家裡把槍全抄了 但這也沒辦法遏止有心人士的犯罪
例如前兩年的 Nova Scotia 殺人事件
Nova Scotia 殺人事件 / 維基百科
這個神經病沒有槍枝執照 他取得黑槍後 還取得假警服 及 車輛
敲門進入他人家中行兇殺人 放火燒屋 然後再換另一個位置犯案
問題是⋯ 這個混蛋根本連執照都沒有 但加國卻因為此事 趁疫情期間國會休會
動用總理行政命令權力 在週五晚上臨時發佈法院命令 在發佈當下直接執行
一口氣禁掉了 1500 種原本是一般級的槍枝 直接打成禁止級
(加國有分 一般級 管制級 禁止級槍枝)
而且因為強行通過法院命令的手段太過急促 粗糙
後面又追加了兩三次追加條款 一共禁掉超過 3000 種槍枝
最愚蠢的是 被禁止的槍枝條件是
1. 長的形狀像 M16 (細節我省略了)
2. 槍口初速動能超過 10000焦耳
試問 出事的是合法槍枝嗎?
這法案是在處罰 合法的槍枝持有人
還是在裝樣子騙一般不理解細節的群眾?
考慮到種種方面就可以理解 有很多話題都是政客為了自己的利益
以自己的角度爭取選民支持 如此而已
他朝若能同淋雪
此生也曾共白頭
白頭若是雪可替
世間哪有負心漢
jobba wrote:
擁有自衛的槍枝是自由的象徵,這不是中國人能理解的。
笑死,莫名其妙扯中國,中國1996年制定槍枝管理法後才全面禁槍。走人民戰爭路線的老共最強調民兵,這部分和早年的米國有共同語言。當時的理論是,相信群眾發動群眾依靠群眾,人民的武裝和武裝的人民結合,抗擊帝國主義和反動派的進攻與奴役,保衛革命保衛工農利益保衛自由,實際做法上前30年是直接發槍給民眾,當年的自信你根本不懂。
只不過改革開放後,去革命化了,世俗化了,經濟中心主義了,回到了私有制,物慾刺激槍枝治安事件頻傳,才轉向禁槍。
自信過頭卻啥都不知,就會人云亦云。與實踐過半個世紀擁槍的中國相比,你所謂的理解不過是崇米心態下的葉公好龍而已。
又來~?!
好吧,應該很稀鬆平常了,
上面好像看到有人說自己在美國會更雞精?
雞個頭啦,要天天穿防彈背心和頭盔上街嗎?
不然你有多雞精擋得住無差別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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