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ETC來抓超速,全路段都可以區間測速

龜車真愛守法~~是可以啊 為什麼不做?

晚上10點過後 還開90在空無二車的國道喔? 小時候在南二高 開170 連警車都懶得攔 還被警車刷卡
hsupw
不能因為龜車這件事,而否定了抓超速的方法,這是很奇怪的事情!
1.台灣的ETC,上下交流道都會分別經過一次門閘,所以要做區間測速很簡單
不過ETC建置當初已經承諾不會用以超速取締,不宜失信
但可以設置速度提醒,讓用路人知道自己的快樂表與實際車速的誤差,進而更精準調整車速,提高用路效率

2.交通規則的目的是管理/保障用路人,增加用路效率,而不是「為管理(或為罰錢)而管理
使用區間測速的結果,用路人會有全區間被監控的感覺,在這種氛圍下會很在意速度而分散注意力,進而降低道路使用效率,用路人甚至可能會低速行駛(原因有很多個),但是高速公路上,慢速車危害遠高於超速車,速度任意變換的危害也高於超速,這都是區間測速可能會造成的危害(沒提升安全返造成危害的反效果)。

慢速車危害:
可能成為路隊長(降低用路效率),或是後方車輛需要變換車道與速度超車,
風險提高且大部分轉嫁給後面多數倒楣車

超速車危害:
超過道路或車輛設計容許,容易失控造成自損,前車除非兩車車速(或車重)差異很多,
不然傷害倒是不大,所以超速的風險自己負擔(或少數倒楣者)

3.超速車在直線無坡度下,危害並不大,反而可以提高用路效率,不定時移動取締就好,可以增加國庫收入;
但在危險路段應多安裝定點測速取締,嚇阻並降低超速危害。

4.專用高速道路下,最避諱的是並排或插縫隙
情況允許下,儘量不要和隔壁車道車輛併排,除了這是車輛視覺死角外,也會嚴重影響後方車流,止要稍微加速或減速即可避開,另外也會讓重型機車肉包鐵族容易有插縫隙的衝動,發生事故大家都難辦。
用來抓改噪音管的、沒事開遠燈的、頭燈角度不良的還比較有支持度。一堆未開化的車主喜歡用燈光和噪音影響其他用路人。
ETC 不給抓超速很正常啊,如果可以....那你叫那些區間測速的協力廠商賺甚麼......
高速公路上最最最危險的
不是超速
而是任意變換車道、超車

常開高速的人就懂
hsupw
所以通通都要抓!都要罰!
你的碼表超速,自動產生罰單,那最快。😑
抓內龜才是提升高速公路安全的正確作法

日本雖然有限速但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都沒在抓超速的

因為大部分人都瞭解內側是超車道,超不超速根本不重要!
搞笑喔 誰敢做? 做下去選票都沒了 民怨沸騰 真正的高潮

然後ACC的肇事率與打瞌睡再創高標紀錄
預祝大家 端午節快樂 暑假快樂 中秋節快樂
以現今科技,很多東西技術上絕對沒啥問題
但是技術可行不代表敢去做
那是政治問題
民代或是執政首長絕對用各種理由阻擋

他們自己每天跑行程,就是違規大戶,加上向金主效忠,跟打房留後門一樣,打死都不會自斷財路

今早我就看到一台超勇猛的貨車上面載著一台小怪手(未固定)
上高速公路前就一路超車蛇行
上高速之後更是勇猛狂飆,一下就消失在視野內

超速我是還好,如果大家均速都維持,你一台車過快或過慢反而造成危險
但是這種危險駕駛行為才是最該優先抓的

我不是說超速正確
而是路況隨時都是相對的
如果覺得自己技術已經無法應付飆車大隊的車流
這個路段現在很危險

通常自己會找最近的交流道下去
小的怕死,走省道總可以吧
hsupw wrote:
我覺得不能這樣講,不能以當初怎樣,未來就不能怎樣來做限制,尤其如果方向是好的,大家應該要給予支持,應該沒人希望在國道上看到超速的車子吧!

當初薪水講好一個月5萬
為了讓公司有更多資金使用往好的方向發展
大家應該要給予支持薪水降至一個月3萬
應該沒人希望看到公司倒閉吧

nerdwannabe wrote:
這麼喜歡被政府監控的話, 建議政府不要用落伍的影像監控, 直接在每個人腦袋裡面裝監控晶片
晶片偵測到有犯罪意圖就處以電擊處罰
開始犯罪就直接引爆晶片
這樣保證台灣沒有罪犯啦

已經進行式了
政府自己蓋

各地平面道路大量新增eTag感應架
警察也開始利用eTag來追蹤車輛了

eTag偵測器測車流市府擬裝千座 未來會以每年增加一百座的方式增設

刑事警察局公開招標,預計花4124萬2千元,建置「涉案車輛巨量資料情資分析平臺」,將在6都重要路口的車牌辨識設備,加裝eTag接收器

只要eTag偵測到這些違規車輛,就可以在7分鐘內通報公警單位處理
民主外送:接受假民主、特色管理、利益輾人民。
nerdwannabe
嘻嘻, 自由民主社會下, 大搞全民監控, 感謝黨 感謝政府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