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ETC抓超速
2. 均速抓超速
ETC抓超速這點是違法的沒錯
畢竟原本ETC就不是抓超速,再把數據做在原本不是拿來使用的是個資洩漏
但是均速抓超速只要是在特定路段額外安裝專門為了測速使用的相機
是沒有隱私個資的問題的
至於說的時間校準其實均速才更不容易出錯
現在測速相機是短時間內側距離變化
把距離跟時間都拉長,然後距離是固定的,這樣時間的誤差範圍會小很多
假設時間誤差相等,距離差異是100倍(幾公尺對比幾百公尺一個測速)或是1000倍
這樣誤差值小會變成原本的1/100或是1/1000
執行上除了開銷以外法律上站得住腳,誤差值也會小很多
還可以強迫所有車子都在限速內
不過上面這些在台灣的高速公路都是空談
龜速車開不到限速的話有抓超速沒抓超速都差不多
高公局自己民國106年統計數據! 車禍死亡 121人, 因超速失控死亡 2人
高公局網站自己點進去看! 這是"政府"統計數據! 也是"政府" 覺得超速是對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對大威脅!
http://www.hpb.gov.tw/files/11-1000-148.php
這個"政府"覺得2個超速的人命比另外 119 個人命重要!?!?
"2017年臺北南港遊覽車翻覆事故" 43條人命不重要? 遊覽車安全不用重新檢討, 該不該重新立法?!
2017年10月份一台牌照被吊銷滿載鋼材的大貨車超載爆胎從南下衝到北上, 把一台AUDI車頂削掉. 車上一對夫妻跟7個月大的女兒都往生.
牌照被吊銷, ECT照樣收錢?!!? 監理站要不要負責? 該不該修法重罰?!! ETC 系統能抓超速但對吊銷牌照的超載貨車沒辦法!???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12060145-1.aspx
"政府"沒這麼笨, 只是柿子挑軟的吃. 遊覽車業者得罪不起, 貨運車業者得罪不起. 只好搞個假議題啊!
Leonarka wrote:
對的事,排除眾議去做...(恕刪)
Leonarka wrote:
不然立法院養那麼多人
還給他們那麼多特權
是為了什麼呢?
不就是為了合理的修訂法律
會用個資當理由,來反對ETC抓超速的
我想到就以下幾類人
1 會超速
2 會做壞事,例如車手
3 會偷情,怕被原配抓到
不然一般人有什麼差呢?
做壞事、偷情還要超速被紀錄...那真的不知道能怪誰
我是認為若是這樣下去,很快https://udn.com/news/story/7332/3049616就出現在我們這裡了
簡單套用一下相同邏輯
會用個資當理由,來反對監視器抓犯罪者的
我想到就以下幾類人
1 會超速(用兩個路口監視器來計算,應該也能做到)
2 會做壞事,例如車手
3 會偷情,怕被原配抓到
不然一般人有什麼差呢?
若國家可以動輒藉一些名義來剝奪、、侵害或限制人民權利,與獨裁政權差別在哪裡?恩,還是有差,我們自己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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