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真的可以修成合法那是因為目前沒有法源無誤支持修成合法上了路就不要啥隱私更何況資料都在警方那邊,又不是會外流到其他人那邊不然各種超速違規都不能抓了你只能說現行法規違法但可以做修法修法後只要不溯及既往即可合法上路相信這也是眾人所期待
說真的,是否超速與ETC能不能用來抓超速這完全是兩碼子事!執法單位需要使用認證且合法的"工具"執法,這點大家應該都沒異議吧;重點來了,ETC是否為合法的速度測量工具?!應該沒幾個人會去翻當初高公局電子收費系統的招標文件,但有興趣的去G一下就有囉。帶風向的會說:不超速何必怕ETC門架測速。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說法,用一個不合法的工具來執法,和人民的行為毫無關係。只是現在,某黨獨大說了算,套句電影台詞:.............事實證明,台灣只要一黨獨大,就會恣意妄為!!
台灣最可怕的是議會或立法院裡的那群可能才是最不守法的,要一群不守法的去立法(想到某位余姓藝人也曾經當過立法委員要我相信立法院裡的那群素質.......)現在只有轉型正義才會快速通關,其他一些相關的民生法案或者是重大建設不好意思可能要很久很久,連酒駕這種最重大的到現在都搞不定,只會做雞毛蒜皮的事情是目前政府最會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