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立意是好的,但是這政府越來越誇張,連大陸都不會做的事她也是照做,我個人會反對是基於兩點,第一缺乏法源依據,第二減緩高速公路車流,目前我估計上路執法後會有幾個現象:1.上下班高速公路車流速度更慢2.職業駕駛工時更長3.烏龜車會比目前更多4.空汙會比目前還嚴重
Leonarka wrote:不然立法院養那麼多人還給他們那麼多特權是為了什麼呢?不就是為了合理的修訂法律會用個資當理由,來反對ETC抓超速的我想到就以下幾類人1 會超速2 會做壞事,例如車手3 會偷情,怕被原配抓到XD不然一般人有什麼差呢?做壞事、偷情還要超速被紀錄...那真的不知道能怪誰 講這種話就真的是胡說八道了...........根據高速公路警察局自己的統計,超速造成車禍只佔了"3%",沒錯不要懷疑就是只有區區的3%而已,那誰是第一名呢?是任意變換車道,佔了超過28%,第二名是沒保持車距,佔了超過24%,這兩個超過50%的不先處理,你說政府把99.9%的精力放在這3%上面幹嘛?當然就只是為了賺錢,因為這是躺在辦公室就能有業績的,發言前麻煩請先查數據,不要幫了政府數鈔票還被賣都不知道....還有大車的事故發生率,是小客車的6.11倍,不專注在大車管理上是怎樣?擺明柿子挑軟的吃,不是為了道路交通安全而做....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2849
Leonarka wrote:大家都會說,十次車禍九次快有個能夠減低車禍率的方法為何不呢? 不管是減低多少,至少一定有作用 看你說這話就知道你沒幾歲,30多年前政府宣導這個時候,是叫你十字路口不要搶快,不是速度快好嗎?這是這幾年媒體跟一堆搞不清楚的自己在以訛傳訛.......
ci661028 wrote:不超速就沒事了守法而已有那麼難嗎?一群台灣鯛 你才是正港台灣鯛,你以為政府抓你就不用守法嗎?依據法律證據取得也是要守法,否則到了法院也是打槍,這就是法律,現在是你不想守法好嗎?台灣鯛..........
我贊成用ETC抓超速違法,但是要能同時也要有1.失竊車輛通報2.假車牌或A,B車通報3.假臨時車牌4.非開放路肩違規5.烏賊車6.烏龜車7.通緝或嫌疑犯使用車輛ETC的車牌辨識系統,並不是用來罰錢用的,也必須用在查緝用的~~
我被開過沒戴安全帽 超速 違規停車的罰單只要沒守規矩被抓到就是剛好而已哪來這麼多理由好說超速會被開罰單這考過駕照都知道的吧不管政府要用哪一種方式來抓超速本來你不超速就是不用害怕的阿不用在那裏扯什麼人家是鍵盤車手速限就是在那裏各位要是壓根覺得那些速限不合理應該是要去修法更改那些不合理的速限而不是去反對抓這些違規的方式吧至於這民間業者遠傳手上現在就已經有你所謂的隱私權資料了可不是要抓超速以後才有阿前面網友說的沒錯啊現在大家車上都是行車紀錄器 連安全帽上都有手機拍照拼命檢舉你倒是說說看這有沒有比較保護你的隱私權出事了大家才拼命的找街頭巷尾的監視器要是剛好監視器壞掉或是畫面模糊還要被酸現在要抓違規了 你來談隱私權怎麼之前說到大陸機會偷回傳資料的時候大家就可以自我催眠 說自己又不是什麼重要人物 就算拿到你的資料能幹嘛現在可能會收到新罰單要繳錢了 就開始要捍衛隱私權了哀.... 台灣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