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 要開始用ETC抓超速了!

Errr..開車在路上是政府給你的權利,不是義務,路是政府蓋的,所以遊戲規則當然以政府的囉.別說什麼我有繳稅之類,你一個人10年繳的稅可能連高速公路單線道蓋1公尺的錢都不夠吧....
不然大家改走縱貫線跟西濱就好
andylau049 wrote:
雅虎新聞連結交通部...(恕刪)
以後內線道改成慢車專用道, 超車用外線這樣

1. 貨車發財車特別喜歡開內線 時速大概95~100, 爬坡 90, 一群車在內線遊行
2. 有些車沒事就往內線開, 喜歡前面空曠沒車的感覺

每天高架網內湖開車的人就知道, 外線比內線快, 開放路肩最快
之前本來就說不會把etc拿來當超速取締的了,這政府真的是什麼狗屁話都說得出來
況且這東西的正確度有任何的認證嗎?更別提侵犯隱私的問題
現在只是是嚴重超速,過幾年給你改成超過一公里就取締,大家都不敢超過速限
特別是現在車子的快樂表,一堆車錶速至少跟實際差快10公里
再造就更多的烏龜車....

造成塞車的主因根本就是烏龜車,冗長的行車時間造成車禍或是疲勞駕駛的機會只會更高不會更低
不去抓烏龜車一直要搞超速取締
這政府想錢想瘋了,只想挑好取締的抓,反正有錢收就好,國道塞不塞車跟有什麼關係
失望透頂
mrjelly wrote:
看完26頁!
都沒人放這張!
這樣交通部會不會臉腫腫的...

丟議題~洗風向~不怕腫~只怕口袋不夠腫
你好棒喔
expert330 wrote:
可以抓超速, 當然...(恕刪)
放心啦,這法案不會通過的,
連調個自己的過路費紀錄,遠通都要小心翼翼的怕違反個資法,
你政府是依哪條法可以調閱我的過路費紀錄,天大地大政府最大?
我什麼時間出現在什麼地點,是政府可以要求我提供的嗎,嫌疑犯?
根本是違反人權的做法。

要抓違規,請用別的方法。
建議先抓可疑車輛(例如欠稅車)
建議要抓超速,針對超速者先以ETC直接罰款,爾後的公里數,ETC通行費再打8折,省去寄逕行舉發單了,對付慢速車也是一樣。


gtovskyo wrote:
神經病...這些公...(恕刪)


你說的對
持續110真的很容易恍神

jockeyg3 wrote:
之前本來就說不會把etc拿來當超速取締的了,這政府真的是什麼狗屁話都說得出來
況且這東西的正確度有任何的認證嗎?更別提侵犯隱私的問題
現在只是是嚴重超速,過幾年給你改成超過一公里就取締,大家都不敢超過速限
特別是現在車子的快樂表,一堆車錶速至少跟實際差快10公里
再造就更多的烏龜車....

造成塞車的主因根本就是烏龜車,冗長的行車時間造成車禍或是疲勞駕駛的機會只會更高不會更低
不去抓烏龜車一直要搞超速取締
這政府想錢想瘋了,只想挑好取締的抓,反正有錢收就好,國道塞不塞車跟有什麼關係
失望透頂...(恕刪)


大正解
你腦袋真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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