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既然要用ETC開罰了那高速公路如果塞車的話就不能叫"高速"公路了政府也應該有所作為~~使用ETC全部賠款如果做得到我倒是沒意見~~但這政府擺明的就是只想拿....上任至今還沒看到有啥亮眼的作為...胡搞瞎搞倒是不少
政府:其實我佈這個局已經佈很久了,好不容易最近又死了兩個警察,剛好民氣可用。你們這些死老百姓是在靠北邊的三間國小?再說最近因為拿100萬美金而已去貼WHO的冷屁股,國庫有點虛空補一下也是剛好而已,你們是在靠北邊的三間國小?我還有兩年可以胡搞瞎搞,你們是在靠北邊的三間國小?阿就算我好運讓我選上,政府錯了嗎完全執政錯了嗎,不然你們是在靠北邊的三間國小?
洋蔥果醬 wrote:北高全長也才372.2公里,就算全程超速,每超速10公里頂多快個17分鐘....你也可以扯疲勞駕駛...... 真的在開快走路肩的,沒卡在車陣時都150 160在跑的,有差的,一般開快的時候也比較不累,除非你開正格的跑車。只是政府要抓超速真的沒啥好說的,合理。只是希望速限可以放高一點,部分連白天都可以開快的路段至少開放到130吧。
我覺得真正執行了以後, 就會看到路肩時不時有一堆車等著時間到再前進...就跟大陸的高速公路一樣的狀況,區間計時超速取締,有許多前段路程超速的車停在交流道前的路肩等時間到再下去~那時就不知道, 是否真的變得更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