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oo wrote:「其實我對第一審的勞(恕刪) 郭台銘說過 :公司找你來,是要你解決問題。如果你不能解決問題,那麼你就是問題。沒看你的連結,會鼓勵你演王子復仇記!看了連結,原來你選擇性執行公司交付你的工作,辱駡你的上司,還昭告天下!老實說,我對交大碩士的表現很失望!我不認為法官的判決有什麼不對!你就繼續花錢,花時間讓律師有錢賺吧!
taipoo wrote:我對老一輩的腦袋知識(恕刪) 所以,你認為你的工作是擦屁股。那麼,早該離開該公司。良禽擇木而居。你前公司的決策你認為是大便,可是他有本事養數百位員工,公司資本額上億。你的成就可以如數家珍嗎?
taipoo wrote:沒關係,我有儲蓄可以(恕刪) 個人覺得這就是未雨綢繆的好處,可以證明自己是對的,不會被迫吃悶虧,可以瀟灑的離去,有時候上位者太過自信,其實都是公司資源給的底氣,有些人是讓時間證明上位者是錯的,而樓主是自己有底氣跟公司爭取自己應得的,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