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大巨蛋我要吹冷氣看棒球

dohan8850 wrote:
法院都說了
不按圖施工也不至於需要全部停工
市政府違反比例原則
一邊改圖一邊施工本來就很正常


假設,你要建商建一個房子。

然後建商回你,我蓋成大賣場也不是違約。
你讓我先蓋好。
本來不按照圖施工是很正常
一邊改圖一邊施工本來就很正常。

記得驗收的時候還是要按照合約來付錢哦。

這邏輯簡直比.....還天才....


siva323 wrote:
可以看一下邰智源的一日市長幕僚
科P想表達是誤會?. @@


誤會?我怎麼覺得還是明擺婊遠雄不守法。
科p的態度,出了問題,怪前面的人沒用。還是要把問題解決。
這樣市長。在科p之前,真的是前所未見。
大家只會推來推去,根本沒有想要真心把問題解決。
遠雄不按圖施工是市長的問題嗎?大財團只想要運用權利獲得最大的利益化。
先合法有建照,開始施工(改圖),後面逼你妥協合法。
類似高雄義大世界。
把半個山頭都剷平了,你能相信一開始是申請民宿.渡假村嗎?





















老是一直說柯市府要刁難遠雄
根本是本末倒置的笑話!
如果一開始遠雄就老實按圖施工
大巨蛋早就完工落成了!
市府若有違法
遠雄律師團會讓步嗎? 不會提告嗎?
重點就是市府也沒有違法事實嘛!

選舉前拿這顆爛蛋要打擊柯P 是100%無效的
越炒作大巨蛋這個議題
只是不斷在提醒市民
柯市府在公共安全上完全不妥協的態度!

ares59 wrote:
假設,你要建商建一...(恕刪)
這個蛋到底要怎樣解決?
如果這不能蓋,那不就拆了就好?
政治人物一定要說清楚,不能拿國家的錢亂搞
如你所說
那你覺得台灣要統一還是要獨立?
不能拿國家的錢亂搞,不是嗎?

要統要獨
政治人物哪一個敢跟中國徹底表明立場或是有具體作為?

若解約的話,遠雄就搞假扣押
進入訴訟至少要再擺爛蛋5年以上

要繼續蓋就要遠雄配合把安全搞好
通過環評與都審 誠實按圖施工

現在是遠雄想拖
以為年底換了市長就有機會過關

再說一次! 如果一開始遠雄就老實按圖施工
大巨蛋早就完工落成了!

甲爾文 wrote:
這個蛋到底要怎樣解...(恕刪)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老是一直說柯市府要刁難遠雄
根本是本末倒置的笑話!
如果一開始遠雄就老實按圖施工
大巨蛋早就完工落成了!
市府若有違法
遠雄律師團會讓步嗎? 不會提告嗎?
重點就是市府也沒有違法事實嘛!
.
.(恕刪)


既然市府沒有違法事實,一切都是遠雄的錯,
那市府的法律顧問、法務局不會提告解約嗎?
趕快解約拆了巨蛋,還給市民一塊綠地嘛!
早這麼做現在不是躺著選嗎?為什麼要一拖三年留給別人攻擊的機會呢?

所以
因為官司曠日廢時,所以以後殺人案我們就不要起訴放著就好?

因為官司曠日廢時,所以繼續讓可惡的遠雄拖到換市長的機會?
因為官司曠日廢時,所以你明明知道可惡的遠雄在等換市長的機會你還要讓他得逞?
因為官司曠日廢時,所以繼續讓這好危險、安全梯消失、未按圖施工、官商勾結的大巨蛋有可能繼續蓋?
既然公權力不容挑戰,但是因為官司曠日廢時,所以繼續拖嘛!
既然公安不容妥協,但是因為官司曠日廢時,所以算了大家繼續比氣長嘛!

就算官司曠日廢時,但官司打下去才是真正代表公權力不容挑戰、公安不容妥協嘛!
我要讓你們廠商看看不按照法規走我就是跟你沒了,這才是魄力嘛!

一樣BOT、一樣廠商違規、一樣未按時完工,台中市政府怎麼做的?官司2008到2014,還給市民一個秋紅,結果大巨蛋......

散彈槍 wrote:
.
.
市府都有影片 有需要我都能放上來
.
.
還有馬錢總統的洩密案都能一邊有罪一邊沒事判4個月乎巄一下了,倒覺得他後台很硬什麼廉政委員會哪有能耐去辦他,笑死。
.
.(恕刪)


政府提供的東西、數據,
以前...不斷質疑
現在...深信不疑


後台硬還會被判有罪喔?你說判4個月是在乎攏,那你要不要被判4個月呼攏大家一下阿?
現在地方到中央一片綠油油,檢警調法官高層也都是綠色的人,真要辦辦不了喔?笑死
假設你是主事者。
你也不想要拆了這個建築物。這是最差的兩敗俱傷作法。
拆要不要費用,要編列預算嗎?要不要審核。
明明就還是有價值的建築,為了這理由要拆。
說不一定遠雄提行政訴訟,後來還不一定判台北市合法。
拆了又要賠。
這是政治因素影響很多層面。 等到處理完,應該也過了10年了。
如果你以一個國家的資源角度來看,建到一半就拆,就是浪費。
由台灣長期的建設來說,就是長久以來的政治惡鬥,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蚊子館。

最重要的一點。巨蛋是柯任內的所執行的建設嗎?
那也是別人留下來的爛尾樓。
也是有可能故意不過審核留下來打柯p的。這就是台灣的內耗







某些人只想要看到巨蛋完工。
但是財團綁架了政府。我們需要一個典範來打破這個傳統。
更好笑的是這問題


















我也覺得奇怪為什麼,我要一直截圖。
畢竟,裝睡的叫不醒。
被愚民,你就繼續睡下去吧。

ares59 wrote:
假設你是主事者。
你也不想要拆了這個建築物。這是最差的兩敗俱傷作法。
拆要不要費用,要編列預算嗎?要不要審核。
明明就還是有價值的建築,為了這理由要拆。
說不一定遠雄提行政訴訟,後來還不一定判台北市合法。
拆了又要賠。
.
.
某些人只想要看到巨蛋完工。
但是財團綁架了政府。我們需要一個典範來打破這個傳統
.
(恕刪)


你在531樓的截圖
......................
柯p說:可是他從來沒有按照那個建照施工嘛!他用另一張圖施工,他想說我在蓋的時候,再把這個圖建照去通過,阿我們這種腦袋太硬了,就把它停工了
......................

都知道他不按圖施工所以用這理由把它停工,
但是因為拆了好可惜、拆了好浪費,所以應該還是要讓他蓋完!
公安不容妥協、公權力不容挑戰、財團不容綁架政府講的嘎天乍響,那你讓他蓋完就是公安可以妥協、公權力可以挑戰、財團繼續綁架政府囉!
別的廠商以後照樣這樣搞嘛!反正拆了好可惜、拆了好浪費、拆還要編預算、拆了走官司曠日廢時.....,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他蓋完!繼續讓財團綁架政府,
這樣的“白色力量”跟其他政客有什麼差別?不是需要一個典範來打破這個傳統?

d8859513 wrote:

你在531樓的截圖...(恕刪)

https://www.google.com.tw/amp/s/www.thenewslens.com/amparticle/14505

遠雄的合約還在那能想拆就拆除非遠雄願意解約

而且因為前市府跟遠雄簽約裡面沒有懲罰條款

不按圖施工。超過工期

都拿遠雄沒辦法

只能停工處理

遠雄也在等藍綠市長當選

用錢就可以變更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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