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Q wrote:
然後帶風向責任丟給志...(
這次的問題癥結點在於:
“誰讓兒福聯盟承擔保母評鑑的責任 - 白話一點,誰給兒福聯盟這樣的權力去進行保母評鑑”
這次的狀況是前保母沒通過評鑑,所以不能繼續照顧小孩。而取得保母資格的後者,卻讓小孩充滿受虐的體徵。
關鍵不在志工的訪視紀錄
關鍵在於保母的評鑑模式是不是不能預防這樣的情形發生
你看了訪視紀錄,能解決保母評鑑制度的問題嗎?
恕刪)
兒福聯盟需要聘請的保母,當然要由兒福聯盟自己評鑑後聘用!難道一對父母要找保母,沒權去評鑑哪一個比較好,要聘請哪一位嗎?
用人單位本來就有權自己決定誰合格要用誰
社工如果有落實訪視,就可以彌補兒福找到惡保母的過失,凱凱也不會受虐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