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的礦泉水 wrote:
就算自己另外叫人把剩下的工事完成(核四續建~老馬時代), 最初該賠的也逃不掉早晚要面對
這樣也不對啊,
等於合約沒喬定就直接繼續施工? GE也放任不管?
然後施工到快結束才發現...原來還要談合約?!
台電自己都不覺得怪怪的?
(看起來支持核電的人也沒否定無論如何還要跟GE重談合約的事實?)
過期的礦泉水 wrote:
你再繼續選擇性忽略吧...
1. 原本工程是GE統包的, 不存在合約問題, 但一直有綠委喊圖利外商...
過期的礦泉水 wrote:
在被院長停工後才改成由台電做莊發包
2. 看我上面的綠色粗體字那邊... 院長喊停工害原訂竣工日期延後, 這包不是GE問題
合約想要談什麼? 只存在賠多少的問題而已, 後來GE切掉核能改跟日立合組公司
所以這筆錢要賠給誰也變懸案了... 這些都擺明挖坑等後人跳
stunmaker wrote:
GE統包?? 核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