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Gogoro 電池系統的公版化,談產業事實標準的形成與產業政策的角色

lovejerry999 wrote:



問題是.......(恕刪)

你搞錯了前後順序。政府確定公規後,會去修正這辦法。這是行政命令。政策先行,命令在後,跟法律不一樣。隨時可以配合政策修改。
請先了解歷史, 別再說政府圖利換電, 要讓Gogoro壟斷了

引述自 “iem2000” 網友的文章,有經其同意。


今天我來說幾個大家似乎都沒搞清楚的地方

"換電" 是否只是gogoro的專利? 不是
"公規" 制定後是否全台灣只能生產並使用公規的交換電池? 不是
所以政府制定 "換電" "公規" 後是否會壟斷市場? 當然不會

很多人似乎真的不知道2013年12月9日 就已經有了公規交換電池的制定叫

"電動二輪車電池交換系統共通電池審驗規範"

使用這個規範生產 "換電" "公規" 電池的
2家廠商分別叫 "台灣城市動力" 和 "見發先進科技"
希望他們去推廣生產電動車
最後結果大家都知道了 沒人用,沒人管,甚至沒有人知道
(這時2011創立的睿能,正在自己做電池)


政府還補助這兩家公司各3600萬,共7200萬來設立換電站
另外每一款電動機車還補助檢測費用80% 改裝費用100萬
在這裡至少一億元 (噗通)沒了

所以2016年12月30日只好廢止換電這邊的補助辦法
(環署空字第 1050107750號令)

在這之前,機車大廠跟鄉民們有說什麼嗎? 一聲響屁都沒有
繼續爽賣油車
政府計畫是什麼? 阿 隨便拉,丟一點零錢跟新人去應付就好



在這裡說2個數字

台灣玩具車聯邦 50006輛 七年兩個月
睿能換電吉翁 46967輛 兩年五個月

這就是Gogoro跟其他廠商的賣的電動車總和差距 (以一般民眾申請的補助計算)

為什麼其他廠商多領了4年的電動機車補助,充電站交換站的設立也領了補助
卻趕不上gogoro賣的數量?
政府在2015年gogoro開始賣後有說只給Gogoro補助嗎?

幹! 沒有啊! 大家都能領! 就只是其他廠商產品爛

請大家從政策執行面想一下
今天政府希望的是什麼???

1.電動機車的 市.佔.率.提.升.
2.帶動國內相關產業的發展
3.空污降低

但說的容易做得難
各家廠商就要死不活的在推動不然就是騙預算做出一些玩具車

政府過去做了哪些努力?
補助 + 輔導 + 宣傳
說穿了就是撒錢

從2009年經濟部就編了 "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
大量預算來補助民眾買電動機車
結果廠商生產出來的東西, 反映在銷售量上
狠狠打了經濟部的臉, 計畫執行率太低(執行率31%)還被凍結預算
電動機車推動差 預算遭凍

好不容易寫了一堆檢討報告應付立法院跟主計處
才讓這個"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繼續有預算苟延殘喘進行下去

如今經濟部看到gogoro這狂飆的數字,當然想要錦上添花,提出新的公版換電和補助
,想讓電動機車的數量更快速成長

至少以後提計畫有實際數字給立法院跟主計部看,
要預算不會被刁難, 自己有飯吃, 也可以達到老闆(行政院)的目標


說公版交換電池使用Gogoro方案是圖利壟斷的鄉民跟廠商
我只能黑人問號? 你們2013年舊版公規補助制定時人在哪裡???

今天新的公版Gogoro電池規格制訂了 各家廠商還是能像2011年的睿能剛成立一般
不用理會政府原本的公版電池規格 自己創造一個

何必到處放話,到處鬧新聞,然後罵說這是讓gogoro圖利壟斷?
這根本是另一種承認自己從2009年以來電動機車研發無能
想在2018年換電領域要一個政策的齊頭式平等

挖靠

這要是答應你的換電公規才是圖利吧? 給了你9年補助了還不夠?
錢補助你未來不知道會有多少人用的新換電方案
要是又跟城市動力或是見發先進一樣 變蚊子站 錢打水瓢
我經濟部不還被主計處跟立法委員K到滿頭包砍預算???

計畫沒達標承辦人考績要吃餅的 酸民跟吵的廠商要補發年終獎金嗎?

大家請把補助的重點搞清楚好嗎?
政府補助的錢不是怕你花, 是怕花了之後, 做出來的東西沒有民眾使用
沒有民眾使用就不會有廠商去研發,去帶動相關產業
相關產業沒起來, 是要怎樣把走在前端把商品賣到全世界???

難道就等到2030年, 國內廠商生產油車賣不出國外,繼續賣台灣人,
電動機車都進口就好?


每天在那邊吵圖利壟斷, 產品在那要保固找直營不是我賣我不在



tjptw wrote:
你搞錯了前後順序。...(恕刪)


行政命令可以要求GGR開放?

順序應該是
先由GGR同意比照開放,
再由政府將該電池制定為共通電池,
(我一在強調的是共通電池應開放的範圍)
政府再重新制定共通電池交換站的補助辦法,
lovejerry999 wrote:



行政命令可以要...(恕刪)

搞不懂你講的共同電池是什麼,開放什麼?

tjptw wrote:
搞不懂你講的共同電...(恕刪)


通訊介面、IP一類的,
詳情請自行參閱審驗規範。
lovejerry999 wrote:



通訊介面、IP...(恕刪)

記得沒錯的話,當初那個規範是依照城市動力版的去定的。如果以睿能為公規,就會用睿能的規範去制定。這樣應該就是你說的開放吧!
tjptw wrote:
記得沒錯的話,當初...(恕刪)


那電池製造廠商是否可以自行製作電池?
其客戶使用電池是否得不受GGR的限制?
lovejerry999 wrote:


那電池製造廠商是...(恕刪)

不知道,那要看電池製造商能否造出同品質產品,而且有沒有足夠資金投入設站。我認為,他們的成本可能會高於睿能。這也要等規範出來才知道。

tjptw wrote:
不知道,那要看電池...(恕刪)


不管成本如何,
只看能與不能,
如果答案其他廠商可以自由製作電池,
其客戶也可以自由地使用電池而無須受GGR以任何方式之限制,
那我就贊成政府可以將GGR電池定為公版,
但如果答案是不行,是只能跟GGR買電池,並需與GGR簽定月租,
獲利對象只有GGR單一廠商,我認為這就是圖利。
更遑論,依照以前制定之規範,
政府補助對象是以使用共通電池之廠商為基礎.......

lovejerry999 wrote:



不管成本如何,...(恕刪)
不會啊,你可以去買充電車啊,哪來的圖利?換電車也沒更好的選擇啊。


對了,你還是可以選擇城市動力,公司還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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