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本身使用平面道路,會跟市區汽機車爭道,也要停紅燈,又必須站站停靠,不像公車是按鈴制的可以過站不停,所以等紅燈+站站停靠+速度慢使得行駛時間拖很長,遇到大型活動還要小心軌道上的行人,列車調度速度也無法像捷運那麼快
這樣為何不把輕軌升格成捷運,把市區路段地下或高架化,在凹子底還可以設成站內轉乘站,沿海路段可以高架或平面但封閉軌道,乘客可以看風景(像台北捷運淡水線那樣)
像是台北有各種多元的交會轉乘站,高雄只有一個美麗島,而黃線都通過成為捷運了,那市區的環狀線路線都有了,已沒有土地徵收的問題了,但怎麼是被定格成輕軌,而不夠格成為捷運呢?
台北是市中心是捷運,外圍延伸段才做輕軌,但高雄怎麼是外圍延伸段一直是捷運去延伸(而且那裡本來就有台鐵了,坐台鐵直達市中心可能還比捷運快),反而市中心應該要成為「捷運網狀路網」的部分卻蓋成輕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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