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_m3 wrote:
如果費用被用來做些委員自己認為有必要的設備,
提出的許多問題都無法獲得處理且變更嚴重
如果?是你假設性問題?
沒有完美的制度,用假設性如果來否定制度,然後提出一個更嚴重的如果,會更好?
提出問題,是你或某個住戶提出的問題?好的制度正是要防止,小部份住戶個人甚至無理要求而設。
如果認為管委會花錢不放心,就是區權會修改規約,限制管委會花錢項目,限金額或限項目都可以。
但限制越多,事事都要靣到區權會討論,就又會陷入人多嘴雜,辦不了事。所以授權和限制就是要求取平衡。
如果選出的管委胡搞瞎搞是大部份住戶的共識,又等不了下一次區權會,可以發起臨時區權會罷免並重選管委會。
住戶素質不好,就能訂出一個合理的授權和限制,社區自然運作良好。住戶素質不好,用輪流當皇帝?可能第一個當酒肉皇帝,輪到第二個就變成乞丐皇帝了(因為錢被第一個花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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