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那麼多猜忌當然要拖很久,

其實台灣都更困難就是因爲政府自廢武功,

放任地主和建商彼此猜忌鬥法,

其實法令定的很清楚,

建蔽率容績率能蓋多少都清清楚楚,

問題就在於分配!

分配很難讓大家滿意沒錯,

但政府定個大多數人覺得公平的分配法不難,

這個分配法也要讓建商有合理的利潤,

讓想參加的地主和建商都有法可循,

不用互相猜忌,

考慮到私有財產權,可以不強制,

就跟定型化契約一樣,

願意簽的就簽,簽滿了就先都更,

建商和地主都一樣,願者才上勾,

沒簽滿的就繼續溝通,但沒簽的也不用想獅子大開口,

因為建商想多給少給都不行⋯⋯,

管理建商總比管理釘子戶容易多了,

這樣至少可以讓某些存有幻想的地主早點清醒,

我相信這樣絕對會比現在都更速度快很多,

但我不覺得政府會願意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ens93 wrote:
我聽到的-因為都更處(恕刪)
專辦都更的都更公司告訴我,就算100%同意,走流程、資金到位、建商很順利的蓋到好,最少也要5年
更不用說要達到100%同意前要花多少年了

舉個鄰近案例,都更戶不知花多少年談攏,計畫書也通過審核+上網公告,公聽會也開到尾聲,離搬走還多了1~2年,住戶淨空後,拆了一些金屬建材後又放著5年,這個月才開始拆,拆完也不知是變停車場養地還是就要蓋了,真見識了都更不是今年談、明年搬、後年入新厝這麼簡單

一般人沒體驗過都更有多難,都以為今天談,明天就要搬走似的
那些剛裝璜完或剛買的,深怕損失就不同意都更,還有老人揚言要住到死,要談到他們同意有多難
且大多人不會主動查資料,喜歡聽說誰誰誰都更有啥好條件,全賴建商給條件,反正每家都不答應刁難,自以為貨比三家,但說回來,三家都賺你很多,你也不知道

總而言之,無知力量強大到時間永遠定格
tzechiny wrote:
都更那麼多猜忌當然要(恕刪)


小弟的老公寓,最近也有幾組人馬來談都更

個人感想是,都更進度緩慢,表面上是利益分配不均,但追根究柢,就是法規落伍不符合台灣環境

舉個例來說

以前台灣的房子,都有騎樓,雨天可避雨晴天可遮陽

結果現在的呢? 所謂的官員只會抄一些歐美法規,就只知道退縮,一退四公尺,如果說是拉大防火巷的間距還說得過去,面臨大馬路,也要退縮,又不是退縮之後馬路會變寬,退那麼多幹嘛? 然後做那麼寬的人行道也沒多少人走,晴天日曬雨天淋雨,明明國情環境不同就只知道抄,一退縮少了多少空間可以利用? 然後權狀比原來大又如何? 換到一些根本沒用的所謂公設,公設可以幹嘛? 這種爛法條爛條件,會想都更才有鬼
Wang Ryan8
個人是反對無止盡的容積獎勵。覺得人命值錢的自己拿錢出來都更,不想花錢的就賭運氣。
Seydlitztw
容積獎勵當然不是要無止境,而是應該根據我國實際國情做出最好的調整
Seydlitztw wrote:
小弟的老公寓,最近也(恕刪)


退縮後叫避難逃生空間 或逃生層

因為以前台灣人的命比較不值錢,現在不同了!

大巨蛋會拖那麼久也是這原因,本來要退縮的逃生空間

全拿去蓋商場,最後把空間該規劃的拿回來才能發使用許可。

不是你想像的也沒什麼人在走幹嘛退縮那麼簡單

那平常會有人在逃生梯間上下爬樓梯嗎?這也算公設之一

臨馬路的就有路寬的優勢,退縮街廓才會整潔好運用

更不要說巷內,有些還窄到消防車進不去
bike speed wrote:
退縮後叫避難逃生空間(恕刪)


大巨蛋是大巨蛋,不是住宅怎麼比?

況且我自己的文章中也有講,如果是本來的窄防火巷退縮加寬,當然合理,但面臨大馬路也要退縮,縮那麼多的意義在哪? 又不是說建築退縮後馬路會跟著變寬增加道路容量,而扣除掉跟逃生避難有關的,很多公設根本就沒有需要。

退縮之後街廓才會整潔好運用? 街廓要整潔好運用,那應該是透過良好的管理,比如說退縮之後的空間不要停放機車,建築物的外觀要定時花錢整理,而不是一退縮就會整潔好看。
Seydlitztw wrote:
大巨蛋是大巨蛋,不是(恕刪)


法令就是要退縮,你覺得不合理去申述看看,看會不會你這個案子比較特別不用審查就過?

遊戲規則講好,大家照規則玩我覺得合理,沒道理人家可以你這案子不行吧?

說法令拖慢都更,怎麼不說地主拖慢都更?到底是誰意見多?
Seydlitztw wrote:
況且我自己的文章中也有講,如果是本來的窄防火巷退縮加寬,當然合理,但面臨大馬路也要退縮,縮那麼多的意義在哪? 又不是說建築退縮後馬路會跟著變寬增加道路容量,而扣除掉跟逃生避難有關的,很多公設根本就沒有需要。


你就40年公寓繼續住就好啦~~不要買新房子啦!
待舊市區騎樓繼續吃夜市小吃攤就好~~不要一直想都更 抱怨一堆!! 靠 煩
塞翁失馬007 wrote:
你就40年公寓繼續住(恕刪)


我又沒有想都更,我有說我想嗎? 我的原文哪裡說我想了? 是建商自己找上來談我才發現有這個狀況不行嗎???

條件好當然可以都更,條件不好當然就不要,夜市小吃攤又如何? 你就沒逛過夜市? 你就沒買過小吃攤?
bike speed wrote:
法令就是要退縮,你覺(恕刪)


對,我知道法令就是要退縮,我家的案子相信也不能免於事外,所以我一開始就說我認為這是法令本身的問題。

其實我家另一間房子在信義區,談都更也是談超過十年了,八字沒一撇,沒想到現在住的房子也面臨到都更的抉擇,兩個案子比較才發現法令本身的問題或不合理之處。
Wang Ryan8
想要 免費一坪換一坪 才是問題。願意自費都更的話,每間都能一坪室內換一坪室內。是政府讓人民以為都更是不需成本的。
EasonDio wrote:
一般台北市區的都更,(恕刪)


別人家的狀況我不敢說,我家的狀況就是這樣。10年過去還在開說明會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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