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terman wrote:主張 3000-3500 與 3501-4200 的排氣量稅金應該要分開, 而不是收相同的稅金(恕刪) 沒說要提高到多少..應該是要提高到現在的兩倍以上吧..而且另外應該要加增3000CC以上持有稅
chai4 wrote:政府在還不想隨油徵收(恕刪) 認同~不然 1201 cc 和 1800 cc 收同樣的稅,合理嗎!?這些制定稅金的高官也不看看台灣車市,1300 cc 以下的車型和馬力,與 1700 cc 以上的車子相比,根本天差地遠!
這議題也算月經文說稅金分級, 燃料稅固定,整年吃到飽... 這些議題, 喊了幾十年了, 國民兩黨沒個敢碰的, 超瞎..上回官員被抓到燃料稅課稅的算法, 幾十年沒改變了, 竟然鬼扯說再幾年就要改隨油徵收了, 別改來改去..,結果又過了近十年沒消息了.. 幹....
cinnamon coffee wrote:排氣量小,不代表能源效率就比較高、不代表汙染就比較少,卻可以繳納比較少的稅金,這樣叫做合理?有問題的法規,本來就該修改,而不是以前如此,以後就該永遠如此,還認為那才是對的!不能同意你更多了~隨油徵收才是公平的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