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比較贊成以車的重量來課稅啦每加100公斤跳一級之類的不然像電車沒有吃油不會排氣,但是車在馬路上跑也會壓壞馬路吧這是當初公路局不把燃料稅隨油徵收的原因因為車都在馬路跑,都會把路壓壞的,那稅金是用來修路的
utterman wrote:各位網友好...(恕刪) 我覺得這樣不好,如果一定要用CC數來計算,那應該直接把車子的CC數乘上一個固定係數來當作課稅的標準,用級距來算,如果級距範圍小,還可以接受,但以現在的級距範圍...就只有不公平而已
globelintw wrote:不依照馬力 能源效率去課稅 這法令才是落後吧 可以想想,吃了一樣多的油或電,發出比較多馬力的車卻要課徵比較多的稅,這樣合理嗎?一整個違反能源效率不是嗎?!歐洲在2000年左右,就廢掉了馬力稅,瑪莉已經去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