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好 我有在公共策略網路參與平台 提案 汽車牌照稅稅金劃分 主張 3000-3500 與 3501-4200 的排氣量稅金應該要分開, 而不是收相同的稅金 在往上的排氣量也相同, 不該兩個級距收相同的稅金. 如果你贊同, 麻煩去幫我附議, 謝謝.
utterman wrote:各位網友好我有在公共(恕刪) 會養CC數這麼高的車主(一般自用客車),應該都有一定的經濟~不差這些稅金吧?如果在意稅金就買CC數低的車子就好~所以不贊同你的提案!!稅金這種東西都是已經好幾十年的定案金額了~也不是你買車後才改變收稅金的沒人逼你一定要買這麼高CC數的車子.....不然就買100~150CC的機車不是更省?
jungle911 wrote:稅金這種東西都是已經好幾十年的定案金額了~也不是你買車後才改變收稅金的沒人逼你一定要買這麼高CC數的車子.....不然就買100~150CC的機車不是更省? 排氣量小,不代表能源效率就比較高、不代表汙染就比較少,卻可以繳納比較少的稅金,這樣叫做合理?有問題的法規,本來就該修改,而不是以前如此,以後就該永遠如此,還認為那才是對的
utterman wrote:各位網友好我有在公共(恕刪) 我反對買得起這等級 本來就要多課稅台灣是排氣量課稅 某種程度已經是變相降低稅金了雙B 主流款 多數都是2.0T2400 以下很夠你開了這種東西不是靠投票的你要不要建議 不要繳稅金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