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對我訴願的辛苦答覆,感觸良多,唉……

他們訂這樣考叫資賦優異.你說這樣考不叫資賦優異.那要怎樣決定資賦優異?你說看看怎樣才叫資賦優異考試.我很有興趣..
thebestagent
哈哈哈,認輸一點也不難喔,難的是讓年事已高的專家們認錯^^但誠如去年被員警大外割的詹老師所說的:如果這件事就這樣過了,社會不會進步,高雄不會進步…希望以後在高雄不要再有被制度不公對待的孩子了…加油嘍!
tatsuyau2002
對每個孩子來說.只要大家都一樣就叫公平
tatsuyau2002 wrote:
資賦優異就是拿大班考(恕刪)


中班張生不能通過跟大班能不能入學是沒關係,只是涉及公平與否。
常識PR值30是鑑定結果,但是與現實不符的結果,也是從這裡開始才發現背後的不公平在哪。(最好所有的過程都不會出錯,所有的理論都不會有進步的時候)
常模不要取樣大班就不會有這種矛盾了嘛!
中班生不管多優,大班生不管多劣,取樣不混合,結果自然就互不相干嘍……

一開始只是不合理,沒發現不合法,只能發發牢騷…
tatsuyau2002
哪裡不合理?考不上叫誤殺那考上叫啥?公平分等級高低你還真公平......
thebestagent
tatsuyau2002 平等都有分齊頭式跟立足式了!多讀點書多開點智慧吧……至於是不是誤殺,會請中立的法官來判斷,就請稍安勿躁吧^^
tatsuyau2002 wrote:
他們訂這樣考叫資賦優(恕刪)


每年高雄市有二萬左右個小一新生來看,符合特教法規定可以提早一年入學的應屆PR97的大班生約有3%(100% - 97% = 3%),2萬的3%是600個,也就是每年可以提早一年入學的學童是600個,但現在教育局每年篩選過的才10多位(我估計的,今年過初試才27位):
就算今年過初試的27位複試都過吧,27/20000=0.00135,也就是千分之1.35,
千分之1.35, 跟千分之30 (3%)
這會不會差太多了!
我猜想的,實際上複試過的應該也不會超過20個…那不是更低嗎?
應該是沒超過千分之一啦…
我真的非常想知道,高雄市教育局是找哪個學術單位?是哪位高人在主持這個專案呢?
有必要這麼嚴苛嗎?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回這篇.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沒常識到這樣.600個變20個答案淺顯易懂.這部分我就不多言了
thebestagent
目前這答案沒有唯一,看從哪個角度!站在政府那邊的就會覺得太蠢:只20個人是600個裡面;站在家長邊的,就會覺得太苛:怎麼會用大班生的標準來給中班生用!20只佔2萬的千分之一喔!
thebestagent
真相只有用一個方式,就是普查,但那不太可能做到,就只有看誰的理論說法夠穩了!沒常識的人還是不要多言,我也只能靜待判決來了解事件的本質,來增加常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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