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分租套房--------崩盤末日!!!

新北市政府又傳涉貪,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拆除一組技師劉國誠,遭檢舉向違建戶索賄,台北地檢署28日發動搜索、傳訊,檢方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近年來包括北市、新北市都頻傳頂樓加蓋、隔間套房等違建發生重大火災、奪走人命的意外事故。去年中和違建公寓大火釀9死慘劇後,新北市府宣示強力拆除違建,民眾舉報違建案件也陡升。

然而據自由電子報報導,新北市多起民眾舉報屬於「即報即拆」類型的違建後,卻遲遲不見拆除,於是向檢調檢舉。據檢調調查,劉嫌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被舉報的違建戶收取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賄款,將拆除排程一再藉故延後。

同時,檢調也不排除新北拆除大隊涉集體舞弊,現分析比對相關跡證與劉嫌、證人說詞,全案擴大偵辦中。
樓主這麼仇視分隔套房,好呀,全台灣要拆一起拆,會有100萬人忽然沒地方住

其他能租的地方,房租又要爆漲,房價又不跌,又要再往上推高了

這樣爽了吧,讚讚,漲好漲滿!
Leo小宗 wrote:
樓主這麼仇視分隔套房,好呀,全台灣要拆一起拆,會有100萬人忽然沒地方住

其他能租的地方,房租又要爆漲,房價又不跌,又要再往上推高了

這樣爽了吧,讚讚,漲好漲滿!


分隔套房本來就是投機取巧
如果只是格局沒動,單純做套雅房出租也就算了,,,很多人都這麼做

很多為了利益,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好好的公寓被亂改
造成出入複雜
造成樓地板牆壁龜裂
造成逃生無門
造成載重、公共安全、電線走火、跳電、隔音、漏水、糞管堵塞

像那種頂加或地下室改的第一個殺
用黑心木板隔間或誇張隔間,這也不能放過
標準房改的照法規走6間就可以通報,沒有防火標準可立刻罰好罰滿6~30萬

不但要拆,還要趕盡殺絕
讓黑心房東知道,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不會忽然沒地方住
有社會住宅
還有一堆數不完雅房可以住,,住雅房更便宜同時也更安全吧@@

不過隔間套房也不用完全悲觀
上面說的是那種超黑的,我想那是大家都不能容忍跟容許
至於一般標準房隔間套房不是不能做,,,老老實實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通通按照法規來走
防火防水電力做好,,,還是可以做,,誰也拿你沒輒

良幣驅逐劣幣
桃園市龍潭區私立愛心老人長期照護中心,先前違法加蓋2樓,並超收16名照護者,去年3月10月凌晨時分,黎姓看護因停電而點燃蠟燭,卻不慎釀成大火,造成4死13傷的慘劇;桃園地院認為,負責人鍾姓父子已賠償1100萬元,順利與傷者、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分別判處1年8月徒刑,黎姓看護則判1年10月徒刑,3人均緩刑4年。

檢警調查,該安養中心依法只能設置在1樓,鍾男卻在前年5月間私自擴張到2樓,房內並未設置緊急照明燈、偵煙式探測器等消防安全設備,還刻意規避消防安檢等查核,並開放16個名額入住;去年3月10日0時許,安養中心因台電施工而停電,越南籍黎姓看護在2樓房間點燃蠟燭,藉以照明方便工作,卻不慎釀成大火,導致魏姓、奚姓、葉姓、邱姓等4名老翁身亡。

鍾男事後坦承:「我做錯了!」,並表示會盡最大能力負責到底;法院審酌,鍾姓父子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且賠償完畢,總金額超過1100萬元,顯見鍾男深具悔意,極力彌補其過失行為,而且付出相當代價,黎姓看護因經濟因素無法支付和解金,但和解內容是以安養中心名義,效力包含黎女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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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套房如果房子燒了,,,房東要跟房客求償
違建頂加或隔間套房燒死人,,,民事刑事通通跑不掉
違法本來就該拆,何必跟公權力對作?
頂樓加蓋沒窗沒逃生梯的房子就別租了,
讓這些無良房東或投機客的房子,
賣不出去也租不出去自然被淘汰!

ericyaya0808 wrote:
違法本來就該拆,何必跟公權力對作?
頂樓加蓋沒窗沒逃生梯的房子就別租了,
讓這些無良心房東被淘汰,生存不下去!


由於過去房市持續飆漲,讓頂加產品在寸土寸金的雙北市格外盛行。他也指出,目前雙北市的新違建皆屬於「即報即拆」,過往仲介業者會以既存違建不會被拆除,可自用,還可以重新隔間賺取額外的租金收入為由,鼓吹民眾購買頂加產品,造成市場中有許多民眾、投資客都指名購買這類違建。但不管是「即拆」或「緩拆」,違建終將會走上拆除一途,他建議民眾應該事先了解相關規範,避免受害。

「屋比」趨勢研究中心總監陳傑鳴也表示,若未來政府持續拆除動作,頂加產品賣壓還有持續攀升的可能,而過去因擁有「加蓋」所產生的溢價空間也將不斷縮小。
別的01版友貼的
分租套房只有一顆總表,,,再分接其他電錶
1度5元算便宜,,,有的更黑
1個月隨便就噴掉2000元
一堆阿呆還以為租分套划算
其實超虧的
隔音差,逃生不易,馬桶爆管漏水淹水,,電線走火,,,等
分套未來越來越難生存~末日已到


enzo69356 wrote:
1.套房裝潢套房設計師無同意書就裝潢→被建管處拆

2.套房裝潢套房設計師無台電請電證明書裝潢→被建管處拆

3.套房裝潢套房設計師不懂法令→被建管處拆

4.套房裝潢套房設計師不懂法令→被建管處罰款6~30萬.可連續罰款

5.套房裝潢套房設計師墊高1.5坪→建管處拆

6.套房裝潢套房設計師水泥漿鋪地過重→被建管處拆

7.套房裝潢套房設計師隔間牆過重→建管處拆

8.套房裝潢套房設計師無結構技師合格載重報告證明→被建管處拆

9.套房裝潢套房設計師無防火措施證明→被建管處拆

套房裝潢套房設計套房專家致命關鍵→載重、公共安全、電線走火、跳電、隔音、漏水、糞管堵塞、銹蒼


全台70~80%的分租套房,,,幾乎都違建
都沒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就是大違建
法規稍為有個風吹草動,很容易一刀斃命

真正合法合規少之又少,,,就算有成本也都非常高
現在591上在賣的幾乎都不合規
千萬別當接盤俠
炎炎夏日讓不少人吃不消,忍不住打開冷氣、電扇,電費也因此偏高。

近期傳出,有租屋族冷氣、電扇各開半個月,電費卻超過 8000 元,讓她嚇傻 po 網求助。
正妹實況主伊薇特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跟妹妹在桃園租了一間 10 坪小套房,只有半個月晚上開了冷氣,半個月則只開電扇,沒想到結算電費時,卻發現用電量高達 1695 度,以一度 5 元計算,電費竟要 8475 元,比房租還貴。
她向房東反應,但房東表示有請師傅來檢查,確定電表沒問題,而她還是想不透冷氣、電扇各開半個月怎麼會這麼貴,只好上網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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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熱水器沒關?
2.被坑了?
3.套房電錶給妳裝錯,使用110V電會變成算2倍度數?
4.張淑晶2代?
5.分租套房問題多多,,,電費比租金還貴
房東1度店收5元

“一個月”
夏天電費都是5-7000元
(已經很控制用電)
(房東一個月來抄電表一次,收錢)

真的,不要懷疑

跟房東反應,他也說電表是新的。他也一臉無辜樣。

後來自己找水電師傅來看電表是不是壞了

水電師傅說,房東裝的是“小顆”電表,當套房裡面電器同時間全開,超出電表負荷力,就會瞬間運轉過度,就燒了

之後電表秀逗了,在轉的速度就很快...

師傅有幫我們測電表
果然運轉超出電器合理運轉電度

再跟房東反應,他也沒作為。連寒冷的冬天,連電燈都很省著開了,一個月還是3千多。

後來我就選擇搬走。
懶的跟房東爭執

水電師傅說,租房子之前,最好也問一下房東,電表是大顆還小顆的

因為出租,房東都會再自行裝小顆電表在每個套房。
所以電表跑的度數,不會是台電計算。是房東自己的電表在算 。

還真是學到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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